第二十四章 对角巷里的店铺
站在古灵阁的高台上,艾伯特微眯着眼睛,看着对角巷人来人往。在古灵阁昏暗的甬道里呆了一阵子以后,他有点不适应外面刺眼的光线。 “我们走,该去奧利凡德魔杖店了。”莫丽拍了下手说道。 听到这话,弗雷德跟乔治对视了一眼,出声道:“妈,我们能去别的店铺转转嘛?” “你们想去哪?”莫丽狐疑的问道。 “我们也不需要买魔杖,就想到处转转,难得来一次对角巷。”弗雷德绷着脸,作出一副自己是遵纪守法的好学生的表情。 莫丽上下打量了他们两人片刻,最终还是同意了,大多数情况下她都是个很好说话的母亲。 看到韦斯莱兄弟要离开,查理也说自己想去街上转转,要买一些东西带回罗马尼亚。珀西嘀咕着要买几个笔记本,亚瑟在那大声提议要带格兰杰夫妇去破釜酒吧喝一杯。 格兰杰夫妇显得有点犹豫。他们不是很放心离开女儿,但是也确实比较顾虑魔杖店那种地方。他们在内心深处还是对魔法力量有很大的畏惧。 “爸妈你们去吧,不用担心我。我跟着韦斯莱夫人就好,还能问问关于魔杖的事情。”赫敏开口说道,显出超过这个年纪的独立自主。 格兰杰夫妇犹豫了片刻还是同意了下来,他们再三叮嘱赫敏要注意安全,然后把钱袋交给了她。 一行人在大理石台阶上准备分开,莫丽带着艾伯特,罗恩,金妮还有赫敏,其他人则是去各自的地方。 “两个小时后在丽痕书店集合,给你们买课本。”莫丽交代道。 “不许去翻倒巷!”她冲着双胞胎兄弟的背影喊。 看着双胞胎飞快的跑远了,莫丽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走下台阶,带着艾伯特他们向奧利凡德魔杖店走去。 她还是牵着金妮走在前面,赫敏和罗恩一左一右走在艾伯特的身侧。 对角巷的街道并不算宽敞,大概也就能并排通过两辆马车。但是街道上有数不清的店铺,形形色色,卖什么的都有。 他们三个人都在东张西望,希望把一切都看个通通透透:所有的店铺、店铺前的物件、购物的人们。 由于魔法的神奇,对角巷远比它看上去的要更为繁华。这里一间门面很小的店里面可能有一整个小广场那么大,艾伯特就看到了好几个明显是使用过无痕伸缩咒的店铺。一路上他还看到了不少他感兴趣的东西,脑中浮现过许多值得实验的想法。 穿梭在对角巷的人群中,艾伯特第一次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现代魔法界的繁荣,这种自由和活跃的气氛是一千多年前那个时代绝对无法比拟的。 一个胖女人站在药店外边,当他们经过时,她摇着头说:“龙肝,十七西可一盎司,他们疯了……” 艾伯特听到这话,下意识的又做了个费米估算。 一只成年龙的重量是二十吨左右,也就是四万磅。肝的重量大概占全身重量的百分之一点五,那一头龙的肝就是六千磅,折合九万六千盎司。 如果每盎司龙肝真的卖十七西可,也就是一加隆的话,一只龙的龙肝价值快十万加隆,是艾伯特在古灵阁金库里全部资产的两倍!即使龙肝需要加工处理,产出比按十比一算,那一只龙的龙肝也起码值一万加隆,更别说更值钱的心弦和其它部位。这么不合理的定价,难怪有人说他们疯了。 艾伯摇了摇头,在心中把这家药店划到了黑店的范围。 继续向前走去,几人又经过了一家猫头鹰商店。那是一家晦暗的商店,里面传出一阵阵的低沉轻柔的呜呜声,门前的招牌上写着:咿啦猫头鹰商店——灰林枭、鸣角枭、草枭、褐枭、雪枭。 莫丽看到这家店,停下了脚步,转头问道:“艾伯特,还有赫敏,你们想买什么宠物吗?猫头鹰就还不错,它能替你送信还有送包裹。” “你之前明明说猫头鹰没用,只会衔回来死老鼠的……”罗恩小声抱怨了一句,莫丽装作没有听到。 “莫丽姑妈,我就不用了,我用学校的猫头鹰就可以。”艾伯特答道。他本来是想买只猫头鹰的,但是知道霍格沃茨可以带其他宠物以后,他就在想能不能找到一只神奇生物作为宠物。猫头鹰作为普通的物种还是速度有些慢,也不是那么牢靠。 “我也不用了,谢谢您。”赫敏礼貌的回绝道。她有点想养一只猫作为宠物,不过那也要等她熟悉了学校以后。 “或者买只猫呢?挺适合女孩子的。对角巷的宠物店里肯定有。”莫丽再次问道。 “我一年级暂时不准备养宠物,怕没时间照顾它……” 赫敏说话的时候,艾伯特又扫视了一圈周围的店铺。咿啦猫头鹰商店的对面是一家飞天扫帚商店。几个小孩正围在店铺前,脸贴着店面的玻璃,紧紧的盯着橱窗里摆放的最新款扫帚——光轮两千。 “亲爱的,新生不准带飞天扫帚哦,你要喜欢的话或许明年可以。”莫丽跟赫敏说完,注意到艾伯特在看飞天扫帚商店,以为刚得到“巨款”的小孩想买把飞天扫帚作为玩具,笑眯眯的提醒道。 “啊,我知道。” 艾伯特马上答道。他刚刚只是好奇,并没觉得飞天扫帚多有吸引力。罗恩也注意到了橱窗里的新型扫帚,他是真的一脸憧憬的样子。 “那是什么?”赫敏没见过飞天扫帚,好奇地问道。 “光轮两千,今年新出的飞天扫帚。要是能骑着它去比魁地奇就好了,肯定能把别人都远远的甩在后面。”罗恩答道,两只眼睛还没有离开店铺的橱窗。
“扫帚柄?魁地奇?”赫敏显然没有听懂。 “天啊,你竟然连飞天扫帚和魁地奇都不知道?”罗恩转过头,表情惊讶的就像是刚看到了家养小精灵正在指使巫师干活。 “我今天是第一天接触巫师的世界。”赫敏抿着嘴唇,弧度微微变平。 “哦,抱歉,是我忘记你知道的太少了。”罗恩道歉道,“飞天扫帚是最常用的交通工具,魁地奇是我们的一种运动。一种巫师们玩的球类运动。它像——麻瓜世界的足球——人人都喜欢玩魁地奇——骑飞天扫帚在空中打,有四个球——至于玩球的规则嘛,解释起来还真有点儿困难。” “好吧,我知道了。”赫敏点点头,语气还是显得有些高冷,嘴角的弧度倒是平缓了一些。 罗恩的注意力又回到了光轮两千上面,直到莫丽催他快点走。 “你对魔杖有了解嘛?”艾伯特忽然侧头跟赫敏说道。 赫敏摇了摇头,表情有些不自然。 艾伯特没有嘲笑她的意思,只是想到赫敏在古灵阁门口提到过要问关于魔杖的事情。他一边走一边自顾自的讲道:“魔杖是巫师用于施展魔法的工具,由杖芯和木材两部分组成。每一支魔杖都是独一无二的,它们就像人一样,有自己的灵魂。” 艾伯特说到这顿了一下,又回忆起了上辈子女巫跟他说的话,内心有些波动。他轻轻晃了晃头,挥去心中的念头,继续说道:“杖芯是指放置在魔杖中的一种魔法物质,它们通常是取自某种魔法生物。杖芯的材料多种多样,不同的魔杖制作人有自己的偏好。” “至于魔杖木材,有许多种木材可以被用来制作魔杖。不同的魔杖长短不一,最短的只有五英寸,而最长的有十六英寸,它们的硬度也会有所区别……” 给赫敏解释着关于魔杖的知识,一行人又经过了许多家店铺。其中一家名为“羽毛笔与羊皮纸”的杂货店吸引了艾伯特的注意力。正如店名写的那样,艾伯特在橱窗里看到许多漂浮在空中的羽毛笔和一卷卷羊皮纸。除此之外,店里还堆满了符咒书、笔记本、还有墨水瓶。他把这个店铺默默记下,准备等会有时间再回来。 在给赫敏介绍完了魔杖的发展史以后,艾伯特一行人终于走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家又小又破的商店,门上的金字招牌已经剥落,上边写着:奥利凡德——自公元前三百八十二年即制作精良魔杖。 尘封的橱窗里,褪色的紫色软垫上孤零零地摆着一根魔杖。 这就是奥利凡德魔杖店,英国最古老的魔杖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