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在线阅读 - 第九十四章 听房

第九十四章 听房

    “单住?”一听到小儿子自己住一处别墅,冯丽华的心里突然豁亮了许头,连带头也没有那晕了。“还是你爸妈有眼光,一下子买两幢别墅,可比存钱合算多了。”

    吴浩明扶她起身穿衣,“那就快跟我们一块走吧,不然真病了,家里也没有人照顾。”

    冯丽华便不再推辞,脸上带着几分笑意,她现在期待马上能看到儿子的别墅。

    朱珠看了眼婆婆的表情,无奈的转身抱起儿子。不用费心思猜,她都知道婆婆此刻的想法。她娘家只有两个女儿,没儿子。小妹又要远嫁,将来娘家的财产全都是她一个人的。是她的,自然就是吴浩明的,只怕婆婆正得意呢!

    管她如何想,房子是她的,就是再算计也不会落到旁人名下。婆婆与老公是割不断的母子,照顾她是为人子女的义务,只希望她住进以后,别忘记谁是主人。

    站在别墅门前,冯丽华暗自感叹,简直太棒了!他们三人住别墅,简直太奢侈了。这别墅若是她的,她就可以在家宴请宾朋,让他们羡慕自己富足的生活。别墅若是大儿子浩民的,那就更棒了。大儿子替吴家顶门立户,若真得住进别墅,就算是吴家光耀门楣,

    唉……

    可惜这别墅只是小儿子借住媳妇娘家的房子……

    想到朱家的情况,冯丽华眼中又闪过异彩。朱家没儿子,老两口的财产以后都是两个女儿的。小女儿嫁得远,朱珠离他们近,也许将来分财产会多分。就算平均分配,小儿子最少也能分到一幢别墅。

    吴浩明打开房门,最先把老妈让进去,接着是老婆、儿子,最后他才跟进,随手带上了门。

    冯丽华打量别墅内的装修以及里面的家电,一看就知道是经过精心布置过的,一点看不出仓促借住的痕迹。难道这原来住过人?还是根本就是朱珠娘家买给她住的?

    阳光透过客厅的落地窗照进来,房间里暖洋洋地舒服极了。再想到城北旧房子里怪异的霉味,冯丽华感觉整个人又重亲活过来了。她脱掉外套,坐到沙发上,看着孙子站在阳光下扶着沙发蹒跚学步。

    看着到老妈脸上幸福的表情,吴浩明突然觉得把老妈接来住的决定是对的。“妈,要不要参观一下别墅?对了,朱珠咱妈住哪个房间?”

    躲进厨房准备水果的朱珠探出头,“让咱们就住一楼的主卧吧,带洗手间,妈用得方便些。”

    “好的!”吴浩明一兴奋又把儿子扛上肩,“走,咱们陪奶奶看房间去!”

    为了欢迎婆婆来住,她特意准备了老公和婆婆都爱吃的烤rou,还有儿子的蛋羹。吴凌恺小朋友显然对滋滋作响的烤rou更感兴趣,若不是朱珠抱着儿子坐在餐桌的另一边,只怕他早就扑上去了。

    看着儿子焦急的模样,吴浩明起身给他和老妈倒了一杯果汁。“宝宝,和奶奶干一个。”

    吴凌恺一本正经地捧起杯,跟奶奶进行了标准的干杯,这才心满意足地端起杯子喝果汁。

    朱珠笑着用手指点了点他的额头,“小酒鬼!”

    冯丽华算是正式在别墅住下,比起前世,朱珠和婆婆同住的时间整整早了一年。自从入住别墅,冯丽华的气色都变得不一样了。她依旧每天下午准时出去会友,如果赶上吴浩明在家,还会亲自开车送老妈。

    前世城北的房子未到手之前,朱珠三口人被迫和婆婆挤在她租住的旧房子里。婆婆独自一人睡在北面的小屋,他们三口人则挤在客厅兼卧室的双人床上。

    冯丽华每天四、五点起床,毫无顾忌地出入朱珠他们的卧室,根本不考虑她进去合不合适,里面的人是不是在睡觉?只要她醒了,那朱珠的卧室在她眼里,只有客厅的功能。

    弄得朱珠每天因睡眠不足特别痛苦,特别是在夏天,明明热得要死,睡觉时还得穿得特别整齐,生怕第二天早晨会走光。至于所谓夫妻生活……更是没影的事儿!

    居住环境狭小,连带她看吴浩明都不顺眼,直接把他踢到沙发,分床睡了大半年!

    记得前世朱珠还和闺蜜一起闲聊,说起此事。刘海英还大胆的臆测,“你婆婆不会是怕你把她儿子吸干,故意让你们……”她色色地挑了挑眉。

    “不会吧?”朱珠也暗自吃惊,“什么叫我吸干她儿子,她儿子不知多生龙活虎,健康着呢!婆婆还会管儿子的房事?”

    “当然会管!这叫听房!”刘海英满脸八卦之光,“听房古为有之,我听别人讲,有的婆婆夜里会守在小两口的门外,听他们有没有行房,好给儿子准备第二天早上的鸡蛋!这就以形被形,懂不?”

    “也太变态了点儿吧?”万一她儿子,也不知道会不会变“快男”。

    “这就变态?小儿科啦!”刘海英不以为然的继续暴料,“上面讲得还算好的,婆婆当中,要属守寡的单身婆婆更可可怕!我们医院就有一个女医生的老公不正常,他们结婚十多年了。除了刚结婚那会儿,他们夫妻俩睡在一块儿,后来大半时间,他老公都是睡在婆婆房里的。”

    朱珠差点把刚刚吃到肚里的咖啡吐出来,“那你们同事还不离婚?她就眼睁睁地那么看着?”

    “不然怎么样?十多年了,就凑合过呗?”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谁知道人家的想法。“那个女医生也到更年期了,可不就得凑合过吗?”

    “换成我非疯了不行,没准哪天忍不住,暴发流血事件!”朱珠惊骇地摇头,“又不是一天、两天,这可是整整十多年!”

    后来,朱珠跟老妈说起听房,李凤丽竟想起曾经的往事。“以前住咱们家隔壁的郑阿姨你还记得吧?”

    “当然记得。”十多年的邻居,可比远亲还近。

    “说起来也是快二十年前的事了,有一天,你郑阿姨和她婆婆吵得天翻地履,我去劝吵,结果竟也是因为听房。”那时候她还年轻,哪里会吵架,人家吵架,她吓得两腿颤颤。“她婆婆半夜不睡,跑到他们两口的床边站着,就盯着他们俩口子。还时不时的说歪话,‘咱儿子那么精瘦的,可别老让咱儿子侍候你,可得悠着点儿。’结果婆媳这才吵起来!”

    再后来,朱珠陆陆续续地听已婚的闺蜜讲,婆婆听房古有之,各式各样,不必太戒意。朱珠倒觉得婆婆不是听房,更象是闯房。不管不顾的进出别人的房间,完全没把儿子当成年人,也没把儿媳妇的感受放在眼里。

    数次想出去另租房住,都被吴浩明拉住。不过也就是在那半年多,吴浩明逐渐明白了许多事,不再事事以婆婆的意见为准,反而学会更多得动用自己的大脑。也算是朱珠苦熬大半年的意外所得。

    自从婆婆住进别墅,倒是有人早早给他们煮早餐,每天白粥、咸菜,反倒让她们没法去娘们蹭饭。朱珠也不知道婆婆的早餐,她和儿子能吃多久。不知道吴浩明出国,她跟儿子还有没有幸吃到她做的早餐。

    从前只吴浩明不在家,冯丽华一改早起的习惯,从来不会起床做早饭,朱珠每天照顾孩子,还要早起做早饭。收拾好碗筷,再送儿子上幼儿园。还要买菜、收拾房间,做三餐。赶到冯丽华生病,还要叫护士上门打吊瓶,她在一旁守着。

    全天无休,还要抽时间打理吴浩民生意上的各种单据……

    当着吴浩明的面儿,冯丽华总爱摆出慈母的样子,而换在儿媳面前,拿得却是婆婆的驾子。对朱珠讲话也无然不顾忌,完全把儿媳当成傻子一样的摆弄。每每看着婆婆自作聪明的把戏,朱珠就会感到可笑。

    住进别墅,冯丽华的思想又活分起来,一天趁着全家人看电视,莫明其妙地讲了一句。“这父母的财产将来都是儿女的,朱珠离你爸妈近,他们又那么喜欢我孙子,将来他们的遗产都是我孙子的。”

    吴浩明听得脸面发烫,“妈,你这说得啥话?我岳父、岳母的身体还好着呢,什么遗产?现在说太早了吧?再说小恺将来还得自己去闯,等别人的遗产,能有什么出息?”她的眼角时不时得往老婆脸上瞄。

    若换成前世,朱珠多半就会不言声,全不把婆婆的话放在心在,随她怎么讲,她又不会掉半斤rou。可如今她就会毫不客气的顶回去,让婆婆早些知道哪些是别人,还轮不到她肖想。“啥是遗产?遗产就是一辈子没花完,剩下的,愿意给你的,那叫遗产。人还没死就惦记,那就夺产。我可不希望我儿子长大成为不想着自食其力,整天只想着夺产的混蛋!就象现在浩明,不也从来不问,妈你有多少存款,开多少退休金,能留多少遗产给他,不是吗?”

    冯丽华没想到自己的一句玩笑话,引来儿子、儿媳各一大通数落,心中不悦,脸上也没了笑容。“就一句玩笑话,至于这么紧张吗?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还不能说一说?”

    朱珠微微一笑,不急不恼。“我们也是怕小孩子不懂事,把笑话当真事听了。为了小恺将来,我们必须提醒他: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别人的钱包是别人的!”

    冯丽华更大的火气,听了这话,也没了发脾气的借口。她闷声皱眉,看了会儿电视,便起身回房,看自己的电视去了。

    朱珠心情却奇好,心情无比的顺畅,憋在心里两世的话终于说去口,她仿佛整个人都飘到了云端。她第一次感受到了伟人曾经说过话: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

    相隔一世,再次与婆婆交手,朱珠早已不是昨日的黄毛丫头。从容淡定,知己知彼,有勇有谋,再斗的乐趣,简直不是一个“爽”字就能概括完的。

    吴浩明看着老婆脸上狐狸般的得意,也不禁跟着翘起嘴角。他愈发佩服老婆的手段,谈笑间就把战火熄灭,得胜又不会让老妈太过难堪,手段是越来越高了!

    女人的战争,有时需要男人走开,吴浩明乐得置身事外,不然成炮灰的,恐怕只有他了。

    被儿媳妇顶了两句,冯丽华生了两天的闷气,不过见儿媳妇对她的态度没什么变化。特别是饭菜、水果也同往日一样换着花样的做、买,她心里的不悦也慢慢淡了。

    朱珠本身是个美食者,闲来无事就爱钻厨房给家人做饭、做菜。不知是不是因为加入爱心的关系,朱珠做的饭菜特别好吃,也特别受家人的欢迎。

    “这牛rou汤就是好喝……”吴浩明吃着老婆煮的牛rou萝卜汤,边抹头上的细汗,口中不停地称赞。“这牛rou煮得又香又嫩,真是不错。”

    看着老公爱吃,朱珠脸上带着满意。连她的宝贝儿子,也津津有味地吃着牛rou汤泡饭,当然里同没有多少米粒。

    朱珠煮了一下午,牛rou几乎入口即化,很适合冯丽华吃。可听到儿子夸儿媳妇的厨艺,她听了难免有些刺耳。“从前打死不喝牛rou汤,现在竟然也吃了!”

    “还真是!”朱珠也跟着点头,“刚结婚那会儿,给他煮牛rou汤,吃不了两顿,就都被他给倒了。”

    “以前不爱吃,那是因为不好吃。”吴浩明嚼着口中的牛rou,不住地点头。“以前咱妈做的牛rou汤,牛rou跟橡皮筋差不多,怎么嚼也嚼不烂。差不多要整个吞下去,喝一碗牛rou汤,跟受刑差不多。”想起老妈恐怖的厨艺,他的头就摇也波浪鼓。

    冯丽华气得,狠狠地用眼睛剜儿子。“吃了三十多年,现在说不好吃,以前干啥了?”

    对于老公的白目,朱珠无语倒想撞墙。当着儿媳妇的面儿,揭婆婆的短,他这是看日子太平静,没事儿、找事儿!

    面对老妈的怒目和老婆鄙夷的目光,吴浩明才察觉自己失言,连忙改口讨好。“老妈做饭哪能不好吃呢?吃了三十多年,我在国外想得最多得就是妈做的饭。以前就是吃饭店吃多了,才会觉得家里饭没味儿,现在可不一样了,最想吃得就是妈做的饭!”

    明知是儿子在哄她,冯丽华听着也舒服。带着得意,开始吃饭,颇有几分太后老佛爷的派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