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交谈
天哪!也就是说,眼前的鬼已经修炼成实体了?!虽然从气息上来看没有千若小小强,但绝对是一只厉害的鬼,她孟小呆就算有齐旬给的金符,但能打得过这只女鬼吗?!能吗! 丫的!齐旬!!!孟小呆咬牙切齿中。 月怜可不知道单单只是一握孟小呆的手,就让她知道了她的实力,见孟小呆脸色有些不好,反而担忧的问:“小呆,你脸色有些差,可是哪里不适?” 如此温柔如此真诚,很难将她当成杀人鬼来看待。 “没事。”孟小呆连连摇头。 见状月怜将茶递给她,示意她喝,孟小呆接住,却没喝,只捧着茶杯睁着黑溜溜的眼睛骨碌碌的转着。 地上躺着的七个男人,看装扮应该就是工地上施工的人,从心跳律动上来看,七人只是生气少了些许,性命并没有大碍。 若要将这七人救出去,只怕得将这只鬼降伏才行。 “小呆是怎么到我这里的?”月怜的询问将孟小呆的思绪唤了回来,她咧嘴露出一口白牙,装无辜,“无意间就下来了,月怜怎么会住在这里?” 月怜美丽的眸子瞬间充满忧伤,瞳孔里有点点水光泛起,声音像轻柔的箫音在房间里蔓延开来,“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在这里,我在等宋郎,他说他会回来找我的,只是都过去这么久,他都还不回来,我、我甚为伤心。”说着眼角的泪珠滑落,看得孟小呆心一抽一抽的。 “唉,你别哭啊。”孟小呆手忙脚乱。 月怜掏出帕子擦拭眼角,不好意思的笑笑:“让小呆见笑了。” 孟小呆歪头问:“你的宋郎去哪了?” 或许是那句‘你的宋郎’让月怜心中欣喜,脸上出现一点红晕,有些羞涩的道:“小呆有所不知,我本是**楼女子,加之身有残疾,幸得宋郎垂怜,已万分幸运。宋郎要为我赎身,可惜囊中羞涩,于是我将自己的一些钱财给宋郎,让宋郎出去打拼,等他赚足钱后就可以赎我走了。” “然而他一直没有回来?” 月怜眉羽间又染上让人心疼的忧伤,“是啊,一直不回来。” 孟小呆忽然猜到一个可能,不可置信的问:“你就一直等,等到死,却有执念傍身,魂魄不散,最后成为鬼,并且等到现在?” 月怜惊讶抬头,随后淡淡笑开了,“小呆好生聪慧,竟一下就猜到了。是啊,现在我只是一只孤魂野鬼罢了。” 孟小呆有些无语,“既然等不到,为什么还要等下去?你都等了一生他都没回来,肯定是不要你了,说不定是卷着你给的钱财跑了。” 月怜用力摇头,急切道:“不是这样的,宋郎不是这样的人,他不会这样对我的。他只是有事回来不成罢了,我会等到他的。” “既然如此,你抓这些人干什么?”孟小呆话音突转,指着地上的人问。 话题转得太快,月怜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只呆呆的看着孟小呆,过了一会儿才明白,看着那些人才缓缓解释:“他们是坏人,我看到他们欺负弱女子,我还警告过他们,可是他们都不听,所以我才将他们带进来的。” “他们的魂魄很肮脏,留下来也是祸害,我不能让他们为祸世间。” 事情有些怪,孟小呆暗忖,“那你打算将他们怎么办?” “当然是吸了他们的魂魄。”月怜有些诧异的看着孟小呆,似是不明白她为何这样问,“若是放过他们的话,他们可不知要祸害多少女子。” “你私自吸收人魂魄可是犯法的。” “……什么?” 孟小呆好心解释,“他们是人类,犯了法自会有人类来收拾他们,还轮不到你。你若是杀了他们,自身的杀孽太重,以后历天劫时会灰飞烟灭的。” “怎会?”月怜有些好笑的摇头,“这些年我已吸食太多肮脏的魂魄,并无不妥,小呆可不要骗我,我不喜欢有人欺骗我。”说到后面,月怜的神色明显有些冷。
这下轮到孟小呆吓一跳了,可是反应过来后又明白了。这只女鬼在这里不知待了多久,若是按照她的理论,只要有犯罪行为的人都会被她掳来并吸食魂魄,并且此井好像有什么护着她,让其他的非人类发现不了她,导致她的行为根本就没有人发现,难怪修为涨这么快。 或许以前也有过发生失踪人的案件,只怕没人找到就草草了事,而这次,偏偏遇上了齐旬。 “月怜是吧。”孟小呆悄悄离开月怜一些,“我并没有骗你。人杀人是犯法的,何况是鬼杀人,如果你继续下去,会有法修界的人对付你的。那正是你的天敌。”比如说齐旬。 月怜固执的摇头,站起身走近躺在地上的人,眼里无波无喜,只是淡淡的仿佛看的不是人一般,只是一个物体,“我待在这里许久,如果没有我的召唤,是没有人能进来的。只有小呆你,毫发无伤的进来,你以后就待在这里陪我好吗?一个人太寂寞了些,作为补偿,这七人的魂魄都给你可好?你放心,虽不知你真身是什么,可我知你不是人,这七人的魂魄对你来说也有好些帮助的。” 这人完全不把她说的话当回事,孟不呆相当气馁。 “月怜,我就不跟你废话,我来此的目的就是救这七人上去,你不要拦我,不然我不会客气的。”孟小呆决定摊牌,不想再纠缠下去。 月怜轻轻笑了,看向孟小呆的目光全是不赞同,有些伤心的道:“小呆,你不愿和我一起待在这里吗?这里灵气很足,足够修炼了。” 孟小呆有点无语,这只鬼估计是一只神经病的鬼。难道是等她的那个宋郎等出了神经病了? “月怜,你若再执迷不悟,休怪我不客气了!!”孟小呆拿出气势,千若说的,输人不输阵! 等等,她刚才说的话怎么这么像是修道的人!丫的!这些话应该让齐旬来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