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钟大嫂之死
孟小呆乖乖伸出手与连玥相握,目光一直在连玥脸上打量,直看得连玥将手摸向脸,有些尴尬的问:“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有没有。”孟小呆连连摇头,余光看着方宇有些紧张的脸,只轻轻一笑,“就是觉得你长得有点像我一位朋友。” “呵呵……是吗?”连玥毫不在意,高兴的拉着孟小呆的手,“那我们可真是有缘分。” 是啊……缘分大发了。 不知道她跟月怜有什么关系,或者纯粹就是长得像而已。月怜是她亲眼所见魂飞魄散了的,再也不可能有来世,所以此刻见到这名叫连玥的并且与月怜有七分相信的女孩,孟小呆不无感慨。 几人又聊了一会儿,就在这时,办公室的电话急促的响起来,齐旬率先接起来,便见他本来带笑的脸突然一顿,瞳孔猛烈一缩,随后缓缓的道:“好,我马上到。” 挂下电话,老钟第一个问:“齐队,咋了?谁报的案?在哪?” 齐旬缓缓的看着老钟,目光复杂晦涩,有点无奈又有点悲哀,“报警的是你邻居,死亡人物是……”似乎有些难以启口,齐旬顿了顿,才慢慢吐出三个字:“——钟大嫂。” ***** 老钟的家是一栋平民小区里,三单元二栋305房间。 孟小呆等人到达现场时,305房间已挤满人,报警的是对面房间306的主人李素芬,她与陈金华老钟是几十年的邻居,双方感情好得很。 一进门,便看到哭泣的李素芬,李素芬一看到老钟,哭得更大声了,她跑过来拉住满眼血丝的老钟大声哭喊,“老钟。你,你一定要为金华妹子报仇啊,她,她死得好惨啊!”李素芬因为哭得太急促。突然晕了过去,于是一番抢救忙碌,而老钟则慢慢的往里走。 熟悉的摆设,玄关,鞋架,甚至上面还有一双他换下还没来得急洗的臭袜子,再往前,老旧的沙发,桌椅,电视。在电视上方的墙壁上还挂着一张硕大的刺绣,上面写着:家和成事兴。 这些家具其实早就老了,他一直叫她买新的,他作为一名刑警,工资虽不高。但亦不低,国家每个月都有补贴,过年还会发奖金,总之来说,他虽不是特别有钱,但是也不穷。 但是她却不买,她说:“这些家具都还能用。咱们就将就着吧,咱们老了,得给儿子留点,上次不是看上一个房吗?我觉着不错,我们把它买下来,装修一下。再添置点新的家具,让咱们儿子娶个媳妇,咱可是想抱孙子好久了。我看小呆儿就不错,人又漂亮懂事,若是儿子能娶回她。肯定是桩特美的事儿,你说是不是?” 当时他是怎么回来着,哦,好像是抽着烟,对她咧嘴一笑,“行啦,老婆,儿孙自有儿孙福,再说,儿子在外面工作也挣得不少钱,咱们老两口辛苦这么多年,我也没让你过上什么好日子,不就让你买点新家具吗?你就扯这么多,你看看那洗衣机,都多少年了,动都不动,年年衣服都要你手洗,你不心疼你手我还心疼呢,赶紧着,去买一个,你不买,我去买。还有啊,别跟小呆儿提咱们儿子的事,我看小呆儿不喜欢谈这事,况且我总觉得小呆儿不简单,咱们儿子配不上她。” “我呸,老钟,你这说的什么话!我们儿子好差啊!我们儿子长得跟我一样,一表人材的,花见花开的,怎么会配不上小呆儿。虽说小呆儿那周身气派的确不像常人,但我问过了,她没父母,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我看家庭情况也不怎么样,嫁给咱们儿子,咱们还可以给娘家贴补贴补,而且我也问过了,小呆儿从来没谈过恋爱,这纯情劲儿跟咱儿子一模一样。与咱儿子简直就是绝配啊!” “哎哟,我的老婆大人啊,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咱家儿子是不错,但能比得上咱们齐队吗?” “啥?你说啥?这事又关齐旬什么关系啊。” “我跟你说,老婆,以我过来人的身份,我敢保证,咱们齐队喜欢小呆儿。你看他哪个不去欺负,偏偏就爱欺负小呆儿,你看啊,咱们齐队这人,人长得也好看,关键是人家那智商,你觉得咱们儿子的智商能比得上咱们齐队吗?” “你……你……你别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儿子威风啊,咱们儿子咋了!一样高智商……”说这话的时候,她虽然梗着脖子,然而却明显心虚,现在想起那时,突然觉得好遥远。 他俩初中就认识,然而那时不准早恋,大家就各自将心里的那份爱恋藏在心中,后来还是她先主动。最后两人走在一起,风风雨雨在一起几十年,一直小吵小闹,然而他却知道,她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心底比谁都善良,因为有个刑警丈夫,虽然丈夫经常不在家,可是却自豪的要死,去哪都宣告自己的丈夫是刑警,破了多少多少的案子,那一脸的自豪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刑警。 她很小气,小气到在菜市场买菜为了一毛五一斤的葱,硬是花费半个小时砍价砍到一毛四;她又很大方,只要电视上或者是新闻上出现哪里的人特别需要帮助时,她会把省下的钱全部捐出去。 这个女人是他见过最矛盾的女人,她很暴力,搞打击能力超强,一口利嘴无人能及,常常两三句话就可以将你噎得死死的。 和她吵架的人永远没有赢过,如果那个人赢了只能代表那人有着堪与她相比的搞击打能力。 他不懂什么是爱,他只知道每天能和她一起吃饭,一起上街买菜,一起听她砍价,一起听她与人吵架,一起逛街散步…… 她生病了他着急,背着她跑几十条街去医院。而他生病了,她则会日日夜夜守在他身边,收起所有暴脾气,一心一意服侍他,直到病好,又恢复原样。 这样的生活如此真实如此温馨,他甚至想到,以后他俩老了,他若还能背她,就天天背着她出去看日出,散步呼吸新鲜空气。若是背不动,就一人拄一根拐杖,每天慢慢的去家后面的小公园走走看看,或者去儿子儿媳那里带带小孙子小孙女,再或者将自己破案的一些本领要点教给自己的孙子或孙女,让他们以后长大也去当警察,保卫国家。 他和她的一生就圆满结束了。这或许不是年轻人之间那种轰轰烈烈的爱情,然而它却是他们之间独有的混合着少年时青涩的恋情,青年时成熟的爱情,中年时淡淡的亲情,以及老年时默默的温情。
那是独有的一种情,从相识相知到相守一辈子,最后,当满头白发,鸡皮鹤颜时却仍能幸福的笑着。 只是…… 再也没有了啊…… 他慢慢的走着,手指一根一根的滑过这些熟悉的家具,最后脚停留在客厅的最中央,他的妻子,他的利嘴妻子就那样躺在客厅中央,静静的躺着,仿佛睡着一般。 如果没有身下那缓缓流淌的鲜血的话,一切是那么的美好…… 为什么他们那么奇怪的看着他呢? 老钟有些迷茫,似乎是有人在跟他说话。哦,其实,我的老婆,你的老公我这一生从没骗过你,但是还是骗了你一件事,那就是我也活不了多久了…… 还记得上次我突然出鼻血吗? 我说没事,你也就相信了,其实我经常流鼻血,所以那次我瞒着你去医院检查了,院方给出的答案是血癌。 为了怕你伤心害怕,我没有告诉你呢,你看,是不是因为我对你的撒谎,所以老天都在惩罚我呢? 其实我一直在想着,如果我去了,你就再去找个伴,凭你花见花开,车见车载,啤酒见了自开盖的花容月貌,你一定会找到一个比我还好看的伴儿。我啊,长得是五大三粗的,就像一头蛮牛一样,当初你是怎么看上我的呀。 等我走了,你就去找一个帅得爆胎的,给我长长脸,也给咱儿子长长脸。 可是…… 为什么呢? 为什么你要比我先走呢? 老钟的嘴里,鼻里,眼里,耳朵里突然冒出大量的鲜血,目光直直的盯着地上的钟大嫂子,就那样直直的盯着,眼睛里全是血,最后,就那样僵硬着身子往后倒。 孟小呆一直注意着他,生怕他有什么过激行为,此时见到他突然往后倒,赶紧将其扶着,没让他摔倒在地。 而看到他满脸鲜血时,再看一眼地上躺着了无生息的钟大嫂子时,孟小呆眼圈儿一红,深吸一口气就要往老钟身上输送灵力。 “让开,别乱动。”齐旬上前一步抓住孟小呆手腕,周围的人在见到老钟一脸鲜血时,全都吓了一跳,杂七杂八的问着。 齐旬抿着唇,神色是少有的严肃,他扶起老钟,精纯的道家能量一点一点输入老钟的身体,只是…… 他的血已经变异,心脏根本就不能再产出新鲜的血液,就算他现在稳住,一样也救不了根。 他是人不是神,他只是一名天师,不是一名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