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五八章:青年演讲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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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弄开了那扇窗户,然后从窗户里爬出去,背靠着对面的那堵墙,脚踩着窗户边,然后一点点地往下蹭。其实,当时的我,才五岁,只那么一点点大。就算把腿伸直了,我的后背也只是勉强能够到那边的墙面。但,我也不记得,当时到底是怎么弄的,我居然就这么从二楼,一直蹭到了地面。或许再高一层楼,三楼,我就没办法坚持下来了。” “我从小旅馆逃出来之后,就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晃。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小女孩,一个刚刚五岁的,独自一个人的小女孩,其实有太多危险了。可是,我的运气还不错,根本没人注意我这个小丫头。就这样,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东游西荡一整天,又累又饿。” “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不过,就算有又怎么样?那里的人,有一种很特别的口音,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后来,我躲在一个墙角里睡着了。等我睡醒的时候,却不在那个墙角里了,而是到了一个窝棚里。那个窝棚所在的地方,就是所谓的棚户区。而把我捡回去的,就是一个老奶奶。老奶奶说得是当地方言,我听不懂。我说普通话或是河南方言,老奶奶也一样是听不懂的。我们两个,就这样连说带比划,居然还能交流。” “老奶奶原本也有一个孙女的,只是,她的孙女和她的儿子,还有媳妇一起,因为什么原因都死了,只留下了她一个人。她看我很像她的小孙女,就把我带了回来。想让我给她当孙女。我和那位老奶奶,就这样一起生活。老奶奶从垃圾堆里,捡回来各种食品,大多数都是发了霉的。经过简单处理,就是我们的口粮。” “一开始,这样的东西,养尊处优的我。怎么能吃得下?但在饿了几天之后。再难吃的东西,我也能吃下去了,而且。还能吃得很香。就这样,我和老奶奶一起,生活了大概半年。” “可是,就在我刚刚能说一点点老奶奶那种方言的时候。她却不见了。那天,和往常一样。老奶奶出去找东西吃,我在家里收拾那个窝棚。可是,一直等到天黑,都不见老奶奶回来。我一直等到天亮。后来天又黑了,又亮了,老奶奶还不回来。” “我很饿。就在第三天,天还没亮的时候。偷偷跑到附近一个很大的垃圾堆里,找到了一些过期面包,填饱了肚子。”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我运气真好。过期面包这种东西,其实很少可以碰到。在棚户区那些拾荒者眼中,这就是天赐美食了。在老奶奶离去之后,我一个人生活的那段日子,我就是每天早上,天不亮就得起床,跑到垃圾堆里,寻找各种可以换钱,或是可以填饱肚子的东西。找到一些好东西,那就饱一天。如果没有,那天就得挨饿。我曾经好几次,一整天什么吃的都没有,饿得我直哭。” “可是,没人在听到我哭声之后,过来抱着我,哄我,给我吃当初我不屑一顾,但当时对我来说,只有梦中才能尝到的糖果,大白兔什么的,真的只有梦中才有……” “有一天,我只找到一点点东西,哪怕我只是一个刚刚五岁的小女孩,食量很小,但那点东西,也根本不够我吃的。我在老奶奶留给我的那个窝棚里,睡了一整天。我以为,睡着就不饿了。可是到了傍晚,我仍然饿得想哭,饿得怎么都睡不着。于是,我就走出窝棚,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慢慢走着。我走到了一座桥边,桥边有个阶梯,可以下到河边。我就坐在河边,看着河里的水。我不是在想河里有没有鱼,就算有,当时的我,也没本事抓出来。我是在想我mama,想mama曾经给我讲过的故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你们都听过吧?当时我就觉得,我和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好像好像……” “就这样,我就坐在河边轻轻唱着歌。你们想不想知道,当时我唱的是什么歌?” 听着小兰的问题,全场竟然一片沉寂,没有人回答。 小兰抿唇轻轻笑笑,好像自嘲一般。随即,幽幽的歌声,从她唇间轻轻流淌而出。 “走在寒冷下雪的夜空~ 卖着火柴温暖我的梦~ 一步步冰冻~一步步寂寞~ 人情寒冷~冰冻~我的手~” 就在小兰清唱出声的时候,机敏的键盘师,就弹奏出了这一曲的伴奏。但,小兰只唱了这几句,没有继续唱。脸上带着一股怅然的轻笑,小兰轻声说:“我没有卖过火柴,而且那个城市是个南方城市,最冷的时候,也不会下雪。不过,我就觉得我好像好像那个mama讲过的故事里,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我想,我或许不会被冻死,但,谁知道会不会饿死呢?” “于是,这首就是我的第一首作品了。其实最初时候,它的面貌不是现在的样子,只是我即兴之下,随口唱的,和现在有着很大的不同。不过,当时正好有个流浪歌手,就在距离我不是很远的地方,听着我唱歌,把这首歌记了下来。” “那个流浪歌手,就是我的大哥哥,欧阳明辉。大哥哥听着我唱歌,还弹着吉他给我伴奏。可是,我唱着唱着,情绪开始有一些激动。可是,好几天没怎么吃东西的我,激动之下就晕倒了。是大哥哥看到我晕倒之后,把我带到了一家医院。当然,不是什么三甲医院,只是路边一家连行医执照都没有的小诊所罢了。” “在那里,他拿出他不多的钱,给我打了点滴,然后喂我吃了一碗粥。其实,那只是很普通很普通的清汤米粥,但,那却是我的记忆中,最美味的食物。直到今天,我对米粥,都有一种非常特殊的情感,这,就是由来。” “就这样,我跟着大哥哥一起生活了。那之后的一段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是的,我们很清贫。大哥哥只是个流浪歌手而已,就靠在路边唱歌挣钱。其实,与其说是流浪歌手,他更像是一个稍微高级一点的乞丐。不要说什么现在乞丐都是高收入,那是几年之后的事情了,当时,人们消费水平还没那么高,我们的生活仍然很拮据。”
“尽管清贫,但那段日子,我却是非常快乐的。大哥哥在发现我的嗓子很不错之后,就开始教我唱歌,还教我识谱。后来我通过某些途径,知道了大哥哥的出身,这才知道,其实他在音乐方面的造诣,比我想象的要高得多。” “可以说,虽然之前我曾跟着郑奶奶学过音乐,但,流行音乐方面,大哥哥,就是我的启蒙老师。我跟着他,学会了弹吉他,也学会了唱歌。后来,我就跟着大哥哥一起,在街上唱歌。如果有人觉得我们唱得好,就会在我们面前的纸盒里,放上一点零钱,也有一些人,会放一些大钞,但极少极少。那,就是我们的收入了。” “很多人都以为,我是参加星光璀璨的比赛之后,才算是出道了。可是我自己觉得,那时候的我,就已经出道了,就已经在凭着我的歌声赚钱,凭着我的嗓子生活了。而且,不是有很多人希望我拉上华音,组成一个组合么?其实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是一个组合的成员了,是我和大哥哥的组合。” “也就是因为这个,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或许我不是最优秀的歌手,但,我却是出道年龄最小的职业歌手。别以为我是十七岁才出道的,其实,我出道的时候,还不到七岁。七岁,就已经靠唱歌生活了,难道不算最小职业歌手么?” 这一番话,顿时引得观众们一阵轻笑,但也不禁一阵心酸。 七岁的职业歌手,说起来好像很值得自豪。可是,如果有办法的话,谁愿意让一个七岁的孩子,去靠着唱歌生活呢?可是,眼前这个现在看上去也没多大的女孩,七岁时候,居然就得为自己挣取生活费用了。那份艰难,令人动容。 但最令人动容的,却是她的乐观。 “你们是不是觉得很艰难?不,我觉得很快乐。”小兰的唇角微微翘着,一脸幸福的表情,“我爱音乐,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我的灵魂,我的一切。从七岁开始,就开始徜徉在音乐的海洋中,就开始有人认可我的歌声。对我来说,还有更幸福的事情么?哪怕后来,我拿了金曲奖,我成了别人眼中的歌后。但,最让我幸福的就是这两件事,能让自己的灵魂,和音乐相融,同时,还可以获得别人的承认。” 说到这里,小兰的脸上,真的是幸福的微笑呢。那暖暖的感觉让被小兰之前的故事中的那些苦难,弄得心情抑郁的年轻人们,都不禁一起微微笑了起来。 但,小兰话锋一转,这一点点快乐,却又仿佛掺杂了什么。 “不过,这无语的生活,好像还没尽兴,还在调戏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