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派克笔
不好意思,各位亲,今天一更,三千字,今天早一点了吧!嘻嘻~ ********************************************************* 虽然澹台锦卿开玩笑说中午饭要曼莎这个小款请客,曼莎则是忙不迭的说,应该的,应该尽地主之谊,最后还是澹台锦卿提前买单了,一点都没有出乎曼莎的意料,像澹台锦卿这样的人是不可能让一个比他弱小得多的曼莎买单的,如果会,他也就不是澹台锦卿了。 其实午餐的气氛还是挺热烈的,当然这只能只是在澹台锦卿看来,反之曼莎的感觉是好撑,她怀疑澹台锦卿这个人是不是有养成的癖好,简直把曼莎当作需要喂食的猫儿了,一直不停的往她的碗里夹菜,还美其名曰,曼莎人小够不到,曼莎内心里有一个小人在不停的打滚,那个桌子可以转的好不好? 其实曼莎误会他了,澹台锦卿这个人在饭桌上是绝对属于那种最不热情的,而且从来不喜欢别人夹菜给他吃,当然更不用说让他夹菜给别人吃了,他只是觉得曼莎吃东西的表情很好玩,很可爱,像一只猫眯一样的惹人怜爱。 用过了这顿让曼莎无比纠结的午餐,曼莎赶紧告辞,吃不消呀!曼莎觉得再呆在他身边久一点,搞不好自己就要爆发了,一向以来曼莎给大家的感觉可是乖巧无比的。澹台锦卿这个人绝对有让曼莎破功的能力。 临走时澹台锦卿递给曼莎一个礼盒,表示这是庆祝她升入高中的贺礼,曼莎接过后好奇不已,直想当场打开,当场表示感谢,可是澹台锦卿还是一如既往礼盒递过后,就俐落的转身离开了,这下曼莎的好奇心被吊了起来,不知道他会送自己什么? 回到家,曼莎打开包装一支长长的盒子,盒身简洁优雅,盒盖上清晰的印着“PARKER”,原来是派克笔,打开盒子,映入眼帘的赫然是一支亮银色的钢笔,亮银的色调、瑰丽的笔尖装饰、别具一格的箭形笔夹,捻开笔帽,笔头呈网格状,曼莎知道这笔尖是18K金笔尖。不仅如些,笔帽上还有小碎钻,真的是美丽极了。小的时候曼莎还特意的临摹过庞中华的钢笔字贴,她当然知道,派克钢笔可是有钢笔之王的称号,当然价格也不便宜,这款钢笔很适合女性书写,特别是书写的时候,笔身一闪而过的迷人光彩,不用怀疑,没有人会不喜欢它,更不说曼莎了。她也只是个平凡人,对美也有着天然的追求。 可是这支笔有些贵重了,这不是几千块就可以做到的。曼莎突然觉得这支优雅的钢笔,重逾千斤。也许自己当时不应该收下! 其实以曼莎的家境,还有家人对曼莎的疼爱,曼莎不是没有收到比这更贵重的礼物,可是澹台锦卿不是自己的家人。可是把礼物吧,退回去,估计要惹他生气了,虽然看起来,他对自己很好说话的样子!一时之间,曼莎的好心情都有些低落了。,唉,不管了,收下就收下吧,大不了将来自己另送一份贵重的礼物了。不过这钢笔恐怕不适合带到班上去用了。暂时也只能束之高阁了。 回到家,大家都已经去午睡了,曼莎的心情有些沮丧,曼莎也回到房间睡了一个午觉,醒来时曼琳又去服装公司了,还是去练手了。思朗照例去少年宫学习去了,就连爷爷也不在家,家里没什么人,安静得很,看着空旷的大厅,曼莎突然觉得别墅有点大,想到这里曼莎转身上楼拿了磁瓶往太公公家走去。 太公公和太婆婆现在基本上很少往药庐那边去了,大部份都丢给外公顾龙飞了,这些年,顾龙飞基本上已经能独挡一面了,只有遇到很疑难的病症太公公才会出手。 看到曼莎的到来,两位老人都十分高兴,要说感情,这么多孙女,曾外孙女,曼莎无疑,是他们最为疼宠的,不仅是两人一手带大的,而且极为聪明懂事,说起来,两人也是因为曼莎才因差阳错的结识了洪家,还有顾家,再到后面,异乡创业。说起来小丫头还是很有福运的!现在长大了,亭亭玉立,聪明乖巧,两位老人更是欣慰不已,这次曼莎外出旅游,两位老人虽然没有出言反对,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担心。 一见到两位老人,曼莎就高兴不已,自己的太公公太婆婆这两年愈发的出尘脱俗了,宽大舒适月白色唐装,加上恬淡平和的神态,实在是气质夺目,不说两位老人在杏林界的声誉,单是两人这通身的气势就让人心折不已。 “太公公,太婆婆,曼莎可想你们了,你都不知道那九寨沟有多难爬哦,还有乐山那大佛很高呢,一座山呀......”曼莎好像打开了话匣子般,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两位老人相视一笑,这孩子,在外人面前总是很懂事的样子,可是只有在两人面前才会显露出孩子气的那一面。 “对了,太公公我这里有一件东西,您帮我看看,是什么?”说到这儿,曼莎把瓷瓶递给太公公,说实在那个花瓣有些古怪,明明瓷瓶中只装了花瓣而已,可是为什么那个瓶子的外面感觉很冰冷的感觉!说实在的揣在身上还是很舒服的,相当于一个微型空调呀! “我看看”太公公接过曼莎瓷瓶仔细打量,触手冰凉,太公公也有些诧异,“这里面是什么东西?你是怎么得来的?”顾家树的神色似乎有些激动。 曼莎把这个瓷瓶内花瓣的来历详细描述了一遍,包括那条蛇,还有那颗被自己误服的果实。 听了曼莎的话,太公公先是皱眉然后又是释然的道,“曼莎,把手伸出来!” 曼莎听话的把右手伸到太公公面前,太公公把完了右手,又让曼莎把左手伸出把脉。良久,太公公叹了一口气。似乎想说什么,又强忍着的样子! “太公公,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曼莎当然没有忽略太公公刚才的神态,所以也有些焦急的问道。
不对呀,自己把过脉的呀,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呀! “其实也没什么,你误吃的那些果实,我其实没有见过,只是曾经听我的爷他说过,那果子对你还是很有好处的,只是那果子性寒,原本要搭配那花一起服用或是外用也行,这样可以综合药效,只是没有想到被那蛇卷走了几片,这样一来,你成年后来月事,可能会比较痛苦,这种情况要一直持续到你生孩子以后才可以缓解。不过,你吃了这果实,你身体乃至皮肤的愈合能力要比常人更甚,这也是一件大好事,再则那花那果只在月夜开花结果,你服了以后,终生不用怕太阳晒了,以后你的皮肤也不会晒黑了。只是你身上也带了那果实和花的香味,终生也不会散掉了。” “太公公,这香味能不能弄掉呀?”曼莎有些无语,本身她身上就有一些淡淡的体香,如果再加上这香,岂不是成了小花园。 “去不掉的,再说了,这香味不是已经和你身上原本香味中和了吗?你让你太婆婆闻一下”顾家树正色道。 “好了,不用担心了,太婆婆闻过了,还是淡香,没那么夸张,只是带了一点雪莲的香味,这种味道让人神清气爽,不打紧的,人家求还求不来呢!”太婆婆看到曼莎眉头紧皱,有些心疼的打趣道。 “哦,这样哦,对了,太公公那这些花瓣你们服用不行吗?”曼莎正色道,她觉得这个花瓣应该很有效用才对,要不那蛇也不会卷走花瓣就一走了之了。 “不行,那蛇是怎么回事,我们不知道,但我们人,花和果是不可以分开用的,好了,这些花瓣你用过一片就算了,反正也算外用了,这剩下的,我再找几味药,帮你配一下,制成丸子,以后你每月服一粒就好了。幸好,你早点带回来,要是再过一两天这花瓣就失效了,这可是要装在玉瓶里面的呀!总算你没有用别的器皿装回来!”太公公接着感慨道:“看来有些事情还真是命中注定的!” 过了几天,大家的成绩下来了,毫无悬念的曼莎还是以第一的成绩直升本校高中部。至此曼莎同学开始了水深火热的三年学习生涯!再过一段时间,中专的录取通知书也录录续续下来了,一时间有人喜有人忧,曼莎的同桌还真的收到了卫校通知书,好在她的学校也在榕城市内,和曼莎总算还有很多见面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