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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泡妞战装(求收藏、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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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去哪儿?”上了摩托车后,林国华又问唐欢,不过这次说话的底气就有点足了,这可能就是刚才看到镜子里的人其实还不错之后,让他整个人多了点自信的缘故。

    “接下来啊,自然是去百货商场。”唐欢微微一笑,“头发没问题了,接下来,要给你配合泡妞战装了。”

    “泡妞战装?”林国华不解。

    “靠,你没看香港电影啊?”唐欢摇摇头,“泡妞就是追女孩子……算了,开路吧你。”

    到了北城县最大也是唯一的百货商场后,在服装部转了一圈之后,唐欢最终并没有拉着他去买西服,而是去买了牛仔裤跟皮夹克。

    “这,买这个?”看着手里的棕色皮夹克以及蓝色牛仔裤,林国华再次疑惑了。

    “那当然。”唐欢理所当然的点头,“泡妞,可不是非要西装革履才行。其实你穿西装不是不行,但刚才我看了,这里没有你合适的西装,都太土了,穿不如不穿。所以,为了配合你的形象,我觉得还是皮夹克跟牛仔裤凑合点。别废话了,你先换衣服试一试再说。”

    听他这么说,林国华只好半信半疑的去了试衣间。

    在林国华换衣服的时候,唐欢却百无聊赖的向四周乱看。他发现现在商场的人不少,但却乱哄哄的,好像个农村的集贸市场,不像个百货商场。而且销售员的态度也很差,大多数都在坐着聊天嗑瓜子,要是有人来买东西,这才不得不站起来伺候,但脸上连点笑容也欠奉,拿东西也是爱理不理的样子。

    看到是这样,唐欢摇了摇头:“就这个态度,怪不得再过几年就关门被人收购了呢,难道不知道顾客是上帝这句至理名言,难道不知道微笑服务才是……呃,也是,他们这会儿还真不知道,现在还基本是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顾客能有的买就不错了,呵呵。”

    感慨了没两下,林国华出来了。

    此刻的林国华,上身是内里白毛衣,外面皮夹克,下身则是蓝色牛仔裤,棕色皮夹克开着怀,牛仔裤正好贴身,再加上清爽的新发型,一股飒然的风度油然而起,起码年轻了五岁。

    而林国华这一出来,唐欢还没开口,坐在一边嗑瓜子的一个中年女售货员先惊讶出声了:“哎呀,呸!(吐瓜子皮的声音)这,这不是林经理么?怎么,怎么变了个人似的?我刚才都没认出来。看这一身捯饬的,不知道的,我还以为这是哪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来了呢。”

    “嘿嘿,”听到售货员这么说,林国华笑着摸了摸头,“马大姐,您,您见笑了”

    “见什么笑。”这个所谓马大姐此时站了起来,隔着柜台左右打量了下林国华,“哟,我说小林啊,你看看你这……怎么,不会是又去相亲呢吧?要不,我再给你介绍几个姑娘?我这里新来了几个……”

    “不,不用了!”林国华尴尬的笑了笑,速度的付了钱,然后就在身后一众中年妇女售货员的笑声中拉着唐欢跑远了。

    “嘿嘿。”等走远后,唐欢笑咪咪的看着林国华,“看不出,你还挺受中年妇女的欢迎,还着急给你介绍对象,那么你还……嘿嘿。”

    “不是,小兄弟。”他连忙辩解,“我这……”

    “算了,不用说那些了。”没想到唐欢却摇了摇头,打断了他的解释,接着他又看了看林国华的布鞋,皱了皱眉,“嗯,就是鞋子差了点。布鞋,不行,起码得旅游鞋!”

    说完,唐欢不理会正打算跟自己说话的售货员,拉着林国华就往鞋帽部跑。

    来到鞋帽部后,左找右找,就是找不到旅游鞋,全部都是布鞋皮鞋,这让唐欢有点头痛。

    最后,他终于找到一款褐色的宽头皮鞋,是上海产的。

    “算了,就这个还凑合。”唐欢拿着皮鞋叹了口气,接着给林国华一送,“去穿着试一试吧。”

    “这,合适么?”林国华看了看鞋子,接着一皱眉“这是我的鞋子,我知道,是我从上海进的,瘦,割脚,看着还挺不错,其实穿起来……”

    “知道,不就是穿起来难受么。”唐欢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好了,我们这是要去泡妞,这是战装,明白,咱这不是看舒服,而是要好看,快去!”

    听到唐欢这么说了,林国华只好过去换。

    换好出来之后,林国华的样子也让卖鞋的年轻女售货员两眼放光:“哎呀,这位同志真,真会打扮!看这鞋子,跟着一身配的,特洋气。”

    “哦?是吗?”听到她这么赞美自己,林国华嘿嘿笑了笑,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我这也……你是新来的吧,其实我……”

    “别摸头!”忽然,唐欢制止他的动作:“林大哥,说了别动不动摸头,太土了,会丢分的。”

    说完,唐欢左右看了看,这才点点头:“还不错,虽然不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搭配,但这样也凑合了,起码现在,应该可以了。”

    说完,他好像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抬头对林国华道:“对了,我要求你来之前一定洗澡,你洗了么?”

    “洗了洗了。”林国华连忙点头,“我昨天晚上在澡堂泡了老长时间,尽早又用冷水洗了一遍,绝对干净,你不信闻闻,还有香皂味呢,这香皂还是我从南方……”

    “行了行了,洗了就行了。”唐欢打断了他的话,“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该去买花了。”

    “买花?”林国华出声道。

    “当然,追女孩子自然要买花。”唐欢耸了耸肩膀,“但花可不是随便送,你得会送,那送死人的ju花,要也别要。”

    “呃,好吧。”听他这么说,林国华只好再次的点点头。

    跟着唐欢往卖塑料花的地方走的时候,林国华却暗自摇了摇头。他也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竟然那么听唐欢这个小孩儿的话,总感觉这不是个小孩子,反而是跟自己那群哥们一样,是个大人。

    “嘿!”想到这里,他不由自嘲的一笑,“我一个三十出头的人,居然被一个小孩儿指挥来指挥去,说给人听,肯定没人信,哎,看来,我真是被爱情冲昏头了,抓住根稻草也当木板了吧。”

    “喂,你在后面嘀咕什么呢?”唐欢忽然转过头来,“走快点,现在已经九点十五分了,我们时间有限!”

    “啊,是,是。”看到唐欢这一脸不耐烦,林国华立刻把感慨的脸色收起,继续笑了笑,快步跟上。

    “就这个吧。”唐欢指了指那边的塑料百合花,接着又问了下售货员,“阿姨,这是香水百合么?”

    “是啊。”看到是唐欢这么问,那个售货员笑了笑,接着捏了捏他的脸,“小朋友懂得真多,还知道香水百合。”

    说到这里,售货员对站在一边的林国华道:“你孩子吧,长的真俊,知道的真多。”

    “啊?”被售货员一问,林国华苦笑了下,没说话,心里却想,自己可不敢有这样的孩子。

    “我还要那边的玫瑰、还有绿叶子也要。”唐欢又指着别的话点了点。

    “好的,我给你拿。”售货员喜滋滋的过去拿了。

    等售货员过去拿花的时候,唐欢转过身对林国华道:“香水百合的花语是“伟大而纯洁的爱”也有“爱到永远”的意思,非常适合追女孩子用。哎,这年月,根本没有鲜花可卖,塑料花也凑合了,起码比ju花好。”

    林国华的嘴角抽动了一下,继续不说话。

    这时候,售货员把其他玫瑰还有一些绿叶拿过来了,然后唐欢又要了几支花,最后就在柜台上摆放了几下,样子摆放成了后,再让售货员绑起来,做成一个花束。

    看着原本不起眼的几支花被唐欢这么一摆弄后,居然成了一束特别好看的花束,林国华还没说话,售货员先惊讶起来:“呀,真好看,这,这怎么会这样?”

    “这就是搭配的奥妙了。”唐欢微微一笑。他前世的老婆是个服装设计师,同时也是个花艺高手,没事就喜欢摆弄花,房间的装饰都是她一手包办,平时看得多了,自然也就会那么一小手。虽然他这手不能跟正宗的花艺大师比,不过现在么,至少在这北城县,他的花艺水平绝对一流。

    “哎呀。”售货员看了看也有点惊讶神色的林国华,“您儿子真厉害,将来一定能当美术家。”

    “啊?是,是吧。”林国华看了看在一边双手抱胸微微笑的唐欢,叹了口气。他现在越来越看不透这个小孩儿了。

    最后,唐欢又要了几张玻璃纸跟红纸,把花束包起来,最终形成一书后世常见的花束,而且一切都完成后,唐欢继续拉着林国华往五楼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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