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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新坐骑,闪电!

    皮卡车启动,朝着熟悉的方向驶去...

    托马斯此时正在别墅里拿着手机对账,看着账户上那一长串数字乐得大胡子直颤,一旁的桑德拉也搂着他的脖子说道:“亲爱的,我觉得这笔钱的下一个用处就是给两个宝贝买一些中国神话,他们已经疯狂的迷恋上了那些神奇的故事。”

    “当然,这些都不是问题,噢,对了,丁今天要过来,那匹青马没问题吧?”托马斯笑着点点头,随后又一脸紧张的抬头看着桑德拉。

    “天呐,亲爱的托马斯先生,这已经是早饭过后你第七次问这个问题了,我发誓那匹青马安然无恙!”

    桑德拉正准备上楼,被托马斯这样一问,她只好一万个不耐烦的回过头来说道,但即便如此托马斯还是很不放心,放下手机起身往外走去,嘴里还不停的念叨着:“这匹马可是答谢最真挚的朋友的礼物,千万不能有事。”

    由于最近的奶质和产量都非常的优质,阿梅丽乳品厂也凭借着这批货闪电般挤掉了周围所有同规模的小乳品厂,为了表示谢意也提前支付了一笔货款给托马斯,这笔钱几乎已经赚回了成本,但托马斯却拿出了七十万澳元买了一匹宝马作为答谢礼物要送给丁皓。

    马棚门口,托马斯拿起一把刷子沾点水,甩了甩又涂上一些毛色顺滑增亮剂。

    “嗨,大宝贝,看见你如此健康真是太棒了!”

    托马斯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拿起刷子开始给马刷毛,这匹青色的马下意识的往一边躲去。

    按理说马是非常喜欢刷毛的,一般见到主人拿刷子都会开心的打着鼻息往身边蹭,但这匹暗青色的大马显然有些不一样,不过这也不能怪马本身了,来到托马斯牧场才三天,它平均每天都要刷七八遍毛,屁股那块毛都快被刷秃了,这已经不是享受而是折磨了。

    “我说伙计,你必须配合一些,一会你的主人就要来接你了,你必须以最酷的形象来迎接他!”

    正拍着青马的脖子说道,门外传来皮卡车熟悉的引擎声,托马斯急忙拿起刷子狠命在马屁股上刷了几下就扔下刷子往外跑去。

    青马被他最后这几刷子搞得屁股火辣辣的疼,要不是天生性格温顺,估计早就在他出门的时候送他一蹄子了。

    “嗨,丁,你总算来了!”

    还没下车,托马斯就张开波涛汹涌的臂膀准备给他来个拥抱,看他如此盛情,丁皓也不好拒绝,只能硬着头皮抱一下。

    两人松开臂膀后丁皓连忙拿出纸巾擦了擦,刚才一下他感觉像是在油缸里浸了一遍似的,再加上澳洲人有些汗腺发达,身上一股子“捂香”味,闻的人一身鸡皮疙瘩。

    “怎么样,托马斯,这几天奶牛状况还好吧?”

    别扭归别扭,跟托马斯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丁皓也很喜欢这个胖大叔,擦干脸上的“人油”之后又继续跟他打招呼。

    “大家伙们的状况非常棒,这多亏了你的帮助,所以我特地为你准备了一份礼物,我想你一定会爱上它的!”

    托马斯说着便神秘兮兮的拉着丁皓往马棚走去,后者跟在后面一撇嘴,这胖大叔喜牵男人手的习惯还是没变啊。

    “瞧瞧,丁,这是最纯正的奥登堡马,是直接从德国运到澳洲来的,作为一名优秀的牧场主,你必须要有一匹自己的宝马,有机会你还可以骑着它去打猎。”

    托马斯眉飞色舞唾液横飞,想象着七尺男儿跨马扬鞭打猎的场景,激动的浑身肥rou乱颤。

    男人对于马的喜爱应该是与生俱来的,丁皓也不例外,只不过大千牧场之前只有烈焰一匹马,后来托马斯送了几匹后也只是够牛仔们工作用,他偶尔也会混着骑一匹出去兜风,但牧场的马都是普通的农用马,力量和速度都没法和专业的赛马比。

    而这匹青色的奥登堡马体型高大,个头足有一米七高,肌rou线条十分明显,脚下稍微挪动,身上肌rou很有弹性的抖动。

    丁皓满意的拍拍马背,青马打个鼻息,凸起的鼻廓随之抖动,这匹马的鼻廓明显比其他的马凸起的更高。

    奥登堡马作为世界有名的高贵大型马种,在很多世界级别马术比赛中都能看到它的身影,这种马力气大、耐力强、而且很活泼,加上它高大宽阔的骨架,非常受爱马人士的喜爱。

    虽然不是很懂马,但是光凭它高大壮硕的体型就已经很吸引人了,丁皓对于这个礼物真的是非常的喜爱,甚至都已经有些两眼放光的样子,但随后又在马背上摸了一把后又皱起了眉头说道:“托马斯,你没有给他洗过澡吗?”

    这匹马什么都好,但是这一身暗青色的颜色确实有点做旧的样子,像是一匹白马刚从泥坑出来没洗干净的样子。

    托马斯也皱着眉头尴尬的说道:“丁,我以为你会喜欢的,这是我特地为你挑选的颜色,我觉得黑色有点太普通了。”

    “好吧...”

    丁皓也只能无奈的点点头,可能是东西方人的审美不同吧,他总觉得这匹马的颜色好丑,但好在其他方面都很满意,而且奥登堡马的名气也是享誉世界,虽然托马斯没说,但也能猜到这样一匹马最少也得几十万澳元。

    对于托马斯的盛情他一点也没客气,反正现在自己身上能用的现金也不多,大不了先收下马以后多帮他牧场拉拉生意就好。

    很自觉的在马棚一角找到一副旧马鞍给这匹马披上去,丁皓决定先骑着这个家伙出去兜一圈试试。

    奥登堡马的确个头很大,丁皓一米八几的身高要跨上去都有些不方便。

    “冲吧!伙计!”

    两腿轻轻一拍马肚子,奥登堡马一声嘶鸣,马蹄抖动,一阵风似的飞奔而出,地上厚厚的苜蓿被冲开一条痕迹,迎面劲风吹来,马鬃与丁皓的头发同在风中飘动。

    比起牧场的那些马,这匹奥登堡马的确优良太多,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甚至连跑起来的稳定程度都要强很多,丁皓满意的点点头,想到烈焰的名字,嘴角一扬,“你就叫闪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