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小杂种
“逆女,还不快跪下给萧盟主和小小姐道歉!” 小月华不止一次地听见别人这么说她,自然知道这不是什么好词,因为那些人在说起自己的时候总是满脸鄙夷不屑之色。 含着一汪眼泪,小月华稚嫩的声音颤抖道:“夜夜……宝宝真的是小杂种吗?” 一句话,便揪了萧夜色的心。 他细心照顾的宝宝怎可以让一个外人这般侮辱?! 狠狠瞪了父女两一眼,萧夜色柔声安慰小月华:“怎么会呢?月华宝宝可是叔叔的心肝宝贝,是这世界上最最可爱的宝宝了!” “可那个婶婶……”颤抖着小手指向赵梦雨,金豆豆掉得那叫一个噼里啪啦,“她说宝宝是小杂种……宝宝是个没人要的小杂种……” 一个三岁的小孩子,就算她知道萧夜色如何宠爱她,她也很敏感地知道别人对她的不屑。 萧夜色心下再次一疼,“乖宝宝,你是听那个人渣婶婶的还是听叔叔的?” “宝……宝宝听叔……叔叔的……” 小月华抽噎着将小脑袋藏在萧夜色怀里,一脸难受。这次难受可不是早膳时的撒娇,这可是真的哭了。 “月华宝宝好乖,叔叔最喜欢月华宝宝了,不哭不哭……” 轻轻拍着小月华的背以示安抚,萧夜色的眼眸如冰,蕴含着无边的杀气。 “来人。” 一直跟在萧夜色背后的惊蛰抱拳道:“盟主有何吩咐?” 萧夜色嗜血地邪魅一笑道:“将他们带回紫雾山庄,本盟主要亲自动手。” “是。”惊蛰一惊,瞬间知道萧夜色怕是动了真怒了。 也是,自己与其他五个兄弟都是看着萧盟主将小小姐宠长大,也知道小小姐受了多少苦才长到三岁的,那样一个可怜又可爱的孩子哟…… 无视赵家父女俩的求饶,惊蛰手脚利索地将两人的哑xue点了,顺便将他们一身武功全部封住,打定主意不让这两个人再呱噪。 “月华宝宝,坏人被叔叔抓起来了,乖哦~” “唔唔,宝宝本来就很乖的!” “宝宝要记住了,在这世上,除了叔叔的话,谁的话你都可以不听,知道吗?” “知道了……” 看着这一行人走远,平民百姓们终于从呆滞中回神了…… 路人甲:“哇塞,那就是武林盟主啊?长得真好看!” 这声音,一听就是个娘炮。 路人乙:“没错没错,他就是那个不能招惹的萧夜色,他怀中的小小姐就是他的义女……” 路人乙装作自己懂很多的样子抢着开口,心想今日终于遇到一个比自己知道得还要少的撒比了,怎么说都得好好显摆才是! 谁知一边的路人丙顶着一脸青春痘,活像个癞蛤蟆似得让人恶心不已。 可他完全没有自知之明,还摆出一脸‘我知道更多内幕的样子’开口道:“义女?就是那个有着‘宁惹阎王千回顾,不惹萧家月华哭’,外号小恶魔的萧家养女墨月华!” 路人甲作惊讶状,颇有些心有余悸地说:“哇!这小小姐难道比萧盟主还可怕?” 路人丙做作地摇摇头卖关子,还学着人家书生踱步的样子,活生生的东施效颦啊! “当然不是,她一个小奶娃自然不会如此,可是我听说啊,如果谁惹哭了小小姐,那萧盟主简直有一千种让你生不如死的方法呢!” 路人乙忍着恶心,有些不甘心道:“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路人丙猥琐一笑:“嘿嘿,我当然知道了。我姑姑的儿子的女儿的好朋友的娘亲的小舅子的老婆可是在紫雾山庄里专门照顾小小姐膳食的呢!” 路人甲:“哇!你家亲戚真厉害,居然可以照顾小小姐!” 路人丙一脸傲气,像是自己才是那个照顾小月华的人一般一梗脖子说道: “那是当然啦,你以为谁都可以照顾小小姐吗?照顾小小姐的那可是全都是萧盟主信得过的人哩!” 路人乙一改刚才的嫌弃,笑得那叫一个谄媚,“不知这位兄台高姓大名?可否与在下去前面的小酒馆详谈?” 路人丙:“这位兄弟客气了,好说好说……” 路人甲:“唉,这位兄台可千万别客气,这边请……” 于是,这三个傻缺就这么称兄道弟地去了一家小酒馆,一副我就是传说中的江湖中人的赶脚,颇有些大摇大摆的意思。 “小小姐?墨月华?”一个白皙刚毅的下巴和玄色衣角一闪而过,消失在街角处。“看来飞花剑法和月华剑的下落,萧夜色是知道的了……” ……腹黑盟主禁爱令…… 还好小孩子什么都不会放在心上,小月华在萧夜色的逗弄之下,很快就将刚才的小插曲忘了个干干净净,笑得一脸可爱,好不开心的样子。 街角的桥头,一串串红彤彤的圆形东西映入小月华的眼底。她肥嘟嘟的小手一伸,指着那个中年人一脸兴致勃勃的小馋样: “夜夜,那是什么?我要吃那个!” 萧夜色随着小月华的小手看过去,看见那个之后不由会心一笑,细心朝小月华解释道:“那个叫冰糖葫芦,酸酸甜甜的味道不错,可是……不许多吃知道吗?” 砸吧砸吧小嘴儿,小月华可怜兮兮地看着萧夜色:“嗯~我就要吃嘛!就要吃就要吃!” 稚嫩的声音娇娇糯糯地撒着娇,再配上本就可爱到极点的小脸儿,瞬间就将萧夜色和其他的五个护卫萌了一脸血! 无奈摇摇头,“那你答应叔叔,只能吃一串知道吗?” “好哦好哦,夜夜最好啦!Mua……” 颇有些黑线地用手巾擦掉脸上的口水印子,萧夜色心想,也不是是谁将孩子教的如同登徒子一般…… 无语归无语,萧夜色还是抱着小月华朝那中年人走过去,给小月华买了一串冰糖葫芦。 看着小月华眼中亮晶晶的全是开心,萧夜色也忽略了小月华这个爱吃人豆腐的习惯,抱着小月华就往最大的酒楼而去。 嗯,好歹也是中午了,是该让这个挑食的小东西吃点主食才是,点心什么的终究不够果腹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