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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约克镇上的萌新肥羊

    数日后。

    莫尔草原外围的交易市镇——约克镇。

    “杜玛大人,这是一百一十五头纯种上好的草原羊,请您清点一下。”

    易市上,一个白袍黑发的年轻人正礼貌的进行着交易。他的交易对象是一个肥胖的蓝发中年人,从两撇上翘的鼠须和贼溜溜乱转的小眼睛来看,绝对是个算盘打到心眼上的市侩jian商。

    果然,蓝发胖商人杜玛清点过后,指着其中十三只被他用朱笔画过的灰羊,趾高气扬的道:“其他都是白羊,只有这十三只是灰羊,难道它们是你的种吗?”

    黑发年轻人白皙的脸上划过几滴晶莹的汗珠,贝齿在猩红的薄唇上轻咬,显然被这几句话挤兑的不轻。

    杜玛大人暗暗冷笑一声,抿着两撇鼠须,竹筒倒豆子一般说了起来。

    “一百一十五头羊,每只一个金币十九银币,除掉这十三只半价杂种羊,总共是一百二十九金币十一银币,抹掉九个金币的零头,凑个整数给你一百二十金币。记得帮我赶回家里,否则别怪我不付钱。”

    一口气说完,他暗暗得意之余,也大呼可惜。

    得意嘛,那是当然了。

    这个黑发年轻人一看就是个生意场上的萌新,这种嫩丁自己不知道见过多少,都是在易市上被吃到死的那种。可惜,自己见他长的唇红齿白,刚才竟然心生不忍,只砍下了他的十三只羊和九个金币的零头。

    唉,瞧他皮肤白嫩,一副含羞带怯的小女儿的模样,百分之百还是个雏儿,不做“兔子”真是可惜,要是他愿意雌伏在下的话,自己倒还真不心疼那十三只羊钱。

    可这小子,不给面子,才摸了下他的嫩手,就溜出去老远才敢跟自己说话,那就怪不得大人我不讲情面了。

    正寻思着,前方那年轻人侧身看向远方,露出了一张完美的侧脸。五官细致,皮肤白皙,举止儒雅,谈吐有度,尤其是那挥鞭赶羊的模样,一看就是女人教出来的。

    cao@#~!

    真白,够娘,好看,希溜~!

    直到他远去,杜玛大人还意犹未尽的盯着那萧索修长的背影,狠狠地吸掉了嘴角的口水。

    ......

    孤独的牧羊青年华丽地甩出个鞭花,将一只有离队趋势的灰羊赶回羊群,然后对着空气自言自语了起来。

    “伊兰特,你说巴瑟斯那货送人家.....呃不,我的这根牧羊鞭真的是狼人们身上最坚韧的金刚狼毫编成的吗?”

    “主人,为什么这么说?”腰间的“皮带扣”竟然发话了。

    “每次我用完这鞭子,都觉得手上有股腥臊气。别跟我说是羊膻味,赶了这么多天的羊,我还分辨不出吗?”

    青年人将皮鞭换了一只手,闻了闻,无比郁闷。

    “或许就像主人想的那样,毕竟一般雄性都会以那里为傲。”

    “皮带扣”继续恭维道。

    “男人怎么都这么恶趣味呢。今天这个死胖子可恶心死老娘了。”

    黑发年轻人再出惊人之语,直惊得“皮带扣”战战发抖。

    “主人,你不过在永夜国度维持了三天的变身,怎么走了七天,还没调整过来。”

    “唉,这不刚适应过来,晚上就又变回去了嘛。这鬼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说话的时候,黑发年轻人兰花玉指轻轻抿了一下鬓角的秀发,转瞬间,那只手便如得了帕金森病一样颤抖起来。

    看来果然病的不轻。

    “等我们破解了神圣大陆防护结界,魔神大人君临大陆的时候,肯定会帮主人解决这个难题的。”

    “皮带扣”谨小慎微的说着,生怕激起主人的无名业火。

    “不要欺负我不懂,如果被我发现你骗我,你就死定了。”年轻人双手一拉鞭子,发出了“啪”的一声轻响,吓得“皮带扣”也发出“嗯”的一声应承。

    “我们这是离金发天国还有多远?”

    “还有十天行程吧。主人,我们为什么要绕这么大老远,先去金发天国呢?”

    “那个真理之镜留在大教堂镇压邪秽了,我们总要先去给雪莉有个交代,再说,我还打算把你押给她,再换几件防身圣器呢。”

    “主人,不要啊~!”

    “皮带扣”伊兰特实在忍受不了了,那个虐宠的恐怖小萝莉,比主人还不如。索性化成了小神龙,在林凌耳边苦苦求饶。

    “好吧,好吧。等下开门的时候认真点,我们多收拾点见面礼去见我那个可爱的雪莉meimei,还有我那素未蒙面的两位老“泰山”。”

    “好的,好的,伊兰特一定不负主人厚望。”伊兰特头点的赛拨浪鼓。

    主人真够无耻的,当初对小萝莉爱理不理,还用“飞机场”、“美奈子”挤兑人家,现在看人家家资丰厚,又打起人家圣器的主意来了。

    话说,上次飞升失败之后,自己和主人的恶魔之力好像真的消失了一样,连圣光都伤害不了我们。这个大陆真的很邪门。

    算了,不想这么许多了。死道友不死贫道,死胖子,替你伊兰特爷爷承受主人的怒火吧。

    说话间,他们看到了一个方圆十数亩,蓝瓦白墙的圆顶建筑群。与周边低矮的棚屋群舍格格不入,此间主人选择了金色装饰的朱漆大门,配上银色装饰的琉璃木窗,显得俗不可耐,暴发户“底蕴”十足。

    好大的手笔,好低的品味。

    “这里应该就是那变态死胖子的家了,快藏进头羊肚子下面去。”林凌安排好伊兰特的藏身之处,便收起一脸的不羁,复又变得唯唯诺诺起来。

    “干什么的?”

    人和羊还没到,就有一个“勤快”的门房小厮上来查问。

    “我是来帮杜玛大人送羊的,顺便等大人回来收钱。”

    一听是主人买的羊,小厮便呼喝院内杂役前来帮忙赶羊,却把林凌拦在了门外。

    “为防失窃,下等人与狗不得入内。你就在门外等吧。”

    “帅哥不让进,美女给进吗?”

    “除了你这样的,都能进。”

    “狗不能进,狼能进去吗?”

    “只要不是狗,都能进。”

    碰上这种油盐不进的“称职”门房,林凌也是无可奈何。

    “好吧,我在门口等。”

    “我们天一黑,就赶人的。”

    小厮看了眼西斜的落日,瞥了他一眼说道。

    “那可怎么办?”林凌有些急了,焦急的左右踱起步来,“我还没找好旅店呢。”

    “你还是明天来找大人吧。”

    “可以吗?”

    “当然。”

    “那我明天来。”

    ……

    小厮目送他离去,便回到院子里禀报。

    “他真的就这么走了?”杜玛惊喜欲狂,“天底下还有这么笨的傻瓜,没有契约,没有文书,羊已入圈,明天谁还认识谁啊。你就是求上我的床都没用了。”

    杜玛大人突然又心疼起来,连晚饭都吃不下了。

    早知道能这么轻松地赚取一百二十金币,自己为什么还要浪费口舌欺行压价呢。若不然的话,岂不是至少多赚10金币。

    时间到了掌灯十分,他犹在心疼间,门房小厮又来禀报,“有个绝世尤物前来投宿。”

    看到门房小厮那副一脸花痴的没用样子,杜玛大人决定亲自去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