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张府后续(三更奉上)
张大夫妻的和离,无声无息。 原配走了,张大打算等些时日就将平妻扶正。 一来,延后几天讲起来好听;二来,她的脸未好,每日戴着面纱,无法以真面目见人。 偶尔见不着脸,是个乐趣,天天见不到脸,闺房事索然无味,丫鬟们摆弄起来,不如外面花楼里的姐儿千娇百媚。 张大在府中的日子就少了。 他和离的消息在京里低品官员的女眷中流传开了,如一锅热油滴了几滴冷水…… 原本大家对张大原配是瞧不起的: 好好的一个嫡妻正室,有两子傍身,竟能让相公娶了二房! 偏还斗不过二房,弄得自己妻不妻,妾不妾的!也忒没本事了! 糟蹋了原配嫡妻这个名份! 和离就不同了—— 这不是张大偏宠二房的问题,这是抛弃嫡妻扶正平妻的旋律! 这还了得! 若正室也能随便被休弃,就不是哪一家的事了,而是动了所有正室的利益! 什么?不是休弃,是和离? 若张大原配没有那么强势的娘家亲戚,不是休弃还能是什么? 换句话说,那么强势的亲戚,都只能做到咬牙和离,可见张大混账到什么程度?平妻嚣张到什么程度? 二房可以逼退原配嫡妻,还有没有纲常伦理了! 于是,几乎一夜之间,云州刺史张大人家长子抛弃发妻的事迹就传遍了京城…… 娶平妻的事也被翻扯出来,原来这平妻未嫁前曾被张大英雄救美,为报恩硬是以身相许,做了二房…… 说是个七品官的嫡女,其实是个庶出的,寄养在嫡妻名下。 然后,张大两子意外丧命的事传开。传言是张大明知此事与平妻脱不了干系,但见其有孕,默认了她的所作所为…… 甚至,原配在府中被虐的事情也传开了。就连张二张三的妻子被人问及时,都含含糊糊语不详焉: 这是大房的事情,我们也不太清楚…… 平素一般见不着大嫂的,大房的事都是平小嫂出面…… 话意明显,大房的事是由平妻做主的! 刺史张夫人被问到,也是类似说词: 做母亲的哪好插手儿子的房中事?何况,还不是亲生的?继母难当啊…… …… 接着,有御史上书弹劾云州刺史张大人,纵容其长子娶平妻,故意处犯大周律法…… 人们这才反应过来。对呀,张大凭什么娶平妻? 他哪有娶平妻的资格? 按大周律,二品以上方可娶一正一平两妻,余下者,可纳贵妾。不能娶二房! 当然,私下违章的有,是平妻还是贵妾,自己家关上门,谁也不知道。 就是知道了,也是民不报官不究—— 不就多个女人嘛!你管人家当小二还是小三的? 人家大房妻子不管,外人管得着嘛! 嘿。这有人管就不一样了!直接上升到触犯律法的高度,且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除了张父外,御史同样弹劾张大,说其目无法纪,人品不堪。质疑其承袭荫恩的资格…… 圣上日理万机,尚未对此等小事做出朱批…… 各种传言接踵而至,张大郁闷得要命,约了几个狐朋狗友喝酒解闷。 结果,人要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喝得有点多,出酒楼上马,走着走着,自己从马上掉下来了,摔了一跤。 要说,这一跤摔得不重,没断胳膊没断腿,仅仅是掉了几颗牙…… 位置不太好,上下中切牙侧切牙,嘴正中间。 要搁寻常人倒也没什么,牙么,掉了就掉了,顶多吃不得硬东西啃不了骨头而已,比起头破血流要幸运多了吧? 偏偏,他不是平常人! 他将来是要做官的! 大周在官员的录用上,对于相貌要求不是特别严苛,只要别长得太丑,丑到影响市容的份上就可以。 但是缺门牙是万万不能的! 这做官的,特别是一方主事,一张嘴,上下空荡荡的,说话漏风,口齿不清,那怎么行! 丑点无事,为官者重才艺又不是靠脸吃饭的伎人—— 虽然事实上相貌堂堂者还是会占便宜…… 但讲话不清楚的,是绝不能录用的! 而且,张大还不仅仅是掉了四颗牙: 慌乱中没发现,他的左耳被马蹄蹭刮了下,没出血,当时他醉熏熏的,也没觉得疼,等睡一觉起来—— 嗬!耳朵又青又紫肿胀得不象样! 请了大夫来看,道是踩坏了,若不把外耳割了,就会波及颜面。 割耳朵?! 张大哪里会答应啊! 他正计划着要找个高明的医生镶牙呢! 这牙还没补上,又要割耳朵! 去!去!庸医误人! 当即把大夫赶走了! 再请一个,还是这种说辞! 来来回回,有名的大夫请了几个,都赶了出去。 各行有各行的圈子,再请,人家就找借口,没人愿意上门了。 等到半边脸都痛木了,晕死两回后,大夫再说切耳的事,张大的反应就没那么强烈了…… 您要早拿主意,现在只是耳朵没了,难看些还能听得见,再晚喽,这耳朵可就废了……大夫如是说 张大反倒眼前一亮: 一只耳朵听不见没关系,又不是真聋了!谁也看不见,只要部件不缺就成! 大夫一听:得,那您再考虑考虑吧…… 转身告辞走了。 再请,就不来了—— 这家人明摆着脑子不清楚,是一个耳朵重要还是命重要? 这么拖延下去,耽误了病情,说不清楚,搞不好就要迁怒医者……这等扯不清的患者,还是不要沾的好! 听说连原配娘子亲生儿子都下得手,何况自己一没靠山的小小医者? 张大自己犹豫不绝。迟迟下不了决心。 张夫人等人在一旁冷眼旁观,谁也不替他拿主意: 谁敢替他做这个决定? 少了牙或许还能镶上,少了耳朵,没听说还能再接回去的! 没了耳朵。定然是不能再做官的! 这荫恩的事…… 这种大事,继母和异母兄弟哪敢替他做主? 他承不得荫恩,这等好事就会落到张二身上…… 不说话还怕被他赖上,谁会去多嘴? 以至避嫌到连门都不愿登,每日里派了身边得力人带些不值钱的东西去问候一番——带贵重的张大也不敢用,凭白浪费银子。 如此又拖了几日,坏死的耳朵连带着人已经神至不清了,时而清醒时而昏迷。 再不决定,人恐怕真的保不住了…… 平妻无法,趁他清醒时垂泪相劝: “……大爷。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先保住性命,回头再寻访名医……再拖下去,可就药石无效了!大爷,趁着眼下清醒。您要早下决定啊……” 虽说缺只耳朵做不得官,人活着,说不定就有那等名医,会再生之术。 人若死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 张大无奈,保命要紧,只得点头。 病拖久了。割耳后又养了好些天,才慢慢好转。 病好了,心情却更郁闷了—— 开口说话,上下漏风! 一照镜子,左无右有,怪异得很! 更要命的是。张大人的请罪折子递了上去,深刻地反省自己家庭教育的失职,并因颜面之事,提请罢消长子的荫恩资格…… “……就是说张大这辈子甭想再当官了?” 锦言兴奋地两眼放光,活该! 坏事做绝。活该遭报应! 从永安侯那里的调查资料显示,这个张大,不仅仅是虐发妻宠平妻这点事,他曾强占民女。 最令人发指的一件是他曾在城外偶遇一女子,因其不从,竟将人强掳至别院,自己用强不说,竟安排手下**,后抛尸城外荒野。 因其行事周密,加之平民人轻言微,这等人命关天的事,竟被他瞒天过海,无人知晓! 若不是因为和离之事,犯到了永安侯手里,估计一辈子也不会曝光! “这样,是不是还太便宜他了?” 锦言心有不甘。 象张大这种出身,就算当不得官,也是衣食无虞娇妻美妾,照样享受! 没准还因为身体残缺,愈发地变态…… “难道他手上的人命就白死了?” 杀人偿命,凭什么好端端地走在路上,就因为被他看到了,就白白送了性命? “你想怎么样?” 永安侯发现在小丫头的心里,对人命特别的看重,张大手上沾了无辜的血,她绝对不会轻易放过。 “杀头都便宜他了!就该让他缺只耳朵苟活于世,不过,不能再做官家少爷了,应该收监入狱服苦役!” 锦言恨恨道,否则不太便宜了? 他的命是命,被他祸害的女子的命就不是命了? “好!那就让他下半辈子入狱服苦役!” 任昆赞同。 这件事不难cao作,张大犯事的证据就握在他手里,只要给受害者家属撑腰,让他们到府衙告状,由合适的人将证据呈上,张大难逃法网。 “……侯爷,我觉得吧,虽然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有道理的,祖宗为朝延流血流汗,后人享福也算应该,但总要有个时间限制吧?就连一等公的爵位都三代收回,他一个云州刺史的职位凭什么就世袭罔替,代代相传没有尽头?” 她承认,她就是在公报私仇! 确切地说,张府与她没有私人怨仇,她就是不喜欢。 张府,没一个好东西! 上上下下歪风邪气,没几个长良心的! 给他们上上眼药,锦言很乐意为之。 取消云州的世袭罔替? 永安侯沉吟: 总得师出有名,且是朝堂上能站住脚的…… 某个政治小白快言快语: 这还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