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和霁一起的日子
也不知睡了多久,朦朦胧胧中听到一个洪亮地声音,“唉,我说师弟,你出去一趟怎么带了个娃娃回来?” 一只手似乎在摸她的脸,手指冰凉,她强忍着困倦睁开眼,只见眼前的是一个白发白胡的老头,脸上的褶子厚厚实实,瞧岁数没有一百也差不多了。不过他精神极好,声音也洪亮如钟。这要放回现代,保证能当下课铃使。 “捡的。”抱着她的男人轻吐出两个字。 他说话时,饭饭才看清他的脸。那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没蓄胡子,一张脸光洁的好像刚剥皮的鸡蛋。他长得不是很英俊,不过却很有味道,尤其是眼神中泛出的温柔,很容易博得别人的好感。 看来这就是未来要与她相处的人了。饭饭张着小嘴,努力的挥着手臂,试图跟他打个招呼。 男人似乎也察觉到她的意图,对她展颜一笑。 好美,他笑起来真的好美,让人感觉像拥有了全世界。苏饭饭的心里如塞了一颗蜜糖,古代很辛苦,但她相信他一定会善待她的。 “我说师弟,你抱这女娃是要收她为徒吗?”老头探索的眼神飘来飘去。 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男人眼珠子依旧错也没错的盯着饭饭,他真的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孩子。 “这么多年,一直想叫你收个徒弟,没想到今日终于开窍了。” 老头叹息一声,眼角隐隐溢出泪花,他的师弟终于要有继承人了。想当年他们师父…… “师父,这小娃怎么不哭啊。”一个奶声奶气的童音打破了他的长篇累想。 老头低头瞪了奶娃一眼,半怒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似地没出息。” “师兄不是没出息,他只是奇怪小娃娃不饿吗?”另一个奶声道。 “对啊,对啊。”还有个声音附和。 是啊,她是刚出生的婴儿,怎么能不哭呢?苏饭饭立刻象征性的哭了两声。此时她才看见在老头身后还站着三个小萝卜头。都怪他们个子太矮,不出声,还真看不见。 那是三个差不多岁数的孩子,都是五六岁左右。第一个出声的孩子长得粉嘟嘟的一张小脸,甚是可爱。至于另两个…… 看见他们的一瞬,饭饭很怀疑自己是不是进了动物园。左边一个浑身没毛,要是有毛跟狗熊一样,而右边那个根本就是只猴嘛。看到他,饭饭忽然想起听过的一个笑话:有一女人带孩子去动物园,进门前先跟管理员说好,“你瞧清楚了,这是我们家孩子,一会儿出来时可别冤枉我偷了你们的猴。” 而这个孩子,绝对会产生同样的效果。 她越想越觉得可乐,也感觉不到饿了,一个人抱着肚子笑个不停。可出生婴儿哪会笑啊,笑神经都没长好。于是所有人都一脸惊异地看着她。 最后老头摸了摸胡子,作总结性发言,“奇才啊,真是奇才啊,彩国百年难遇的奇才。” 彩国?不是宋朝吗?饭饭的表情比他们还惊异。老天啊,究竟叫她穿到一个什么奇怪的地方? 抱着她的男人面色却很平和,摸着她的小手轻声道:“既然收了徒弟,师兄给个见面礼吧。” “这倒也是。”老头嘴里说着,表情却很为难。他似乎抠门至极,在身上掏了半天才掏出手指粗细的一卷布。 “这是一块换的?”抱着她的男人问。 老头点头,居然还一脸的不舍。 一块?在现代,一块钱只能买卫生纸,还是擦屁股的那种。而这块布除了擦屁股,实在做不了事。饭饭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她大点之后,某一日找不到擦屁股纸了,就顺手拿这块布擦了。 很多年以后,再见这老头,他依然精神矍铄,回忆往事时提起这块布。饭饭毫不犹豫说没了。 老头当时就哭了,“那是我一生的心血,我这辈子的武功总诀啊。” 误会,真是误会啊,可叹她从没仔细看过那布一眼。饭饭虽觉不好意思,却并未放在心上,因为她师父说了,“武功能自保就好,要那么高强留着吓人吗?” 当然这是后话,很久很久以后的话。 …… § 饭饭不太喜欢那三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不过他们也没在这里停留太久。就在她来到的一周后,老头就带着他那三个徒弟走了。他的徒弟遍天下,据他自己所说,曾收徒近百,而这三个是他的关门弟子。 关不关门,苏饭饭管不着,她只想过自己的逍遥生活。他们走了,耳根子清静了,终于她和师父开始了相依为命的日子。 他们所住的地方叫攀枝花,据说有个女孩攀树采花时,不小心掉下来摔死了,才有了这个地名。所以每次她爬树登高的时候,都会很小心,很小心,因为她怕以后这里会改名为攀两枝花。 师父在山上建了一座小院,三间北屋,一间厨房,屋前种树,屋后栽花,还有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仆照顾他们的起居。据说这老仆从十几岁开始就跟着师父了。 师父叫什么,饭饭不知道,到底多大年纪了,也不知道。她只知道跟他在一起的几年内,他一点也没变老,依旧保持二十几岁的青年模样。 如先前所预料的那样,师父真的很宠她。她想做什么都可以,想学什么,不想学什么都由她自己决定。作为一个现代人的灵魂,应该算是见多识广的,可她从没见过像师父这么博学的人。他似乎没有不会的,从吟诗作对,经典古籍到伏羲八卦,从歌舞到各种乐器的摆弄,甚至连木匠活都很拿手。武功也会一点,易容术也很精通……。 饭饭对他崇拜至极,有一次很自豪地问他,“师父你一定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了。” 师父笑了。 “有一个人就比我厉害。”他如是说。 饭饭追问是谁,他却再也不答了。 至于这个时空是不是真的有人比他厉害,饭饭不知道,也不想再知道。只要她认定师父最厉害就够了。 师父什么事都很在行,不过他最在行的是乐器。他会玩弄各种古代乐器。而在众多乐器中最喜欢的就是二胡。 小时候,饭饭学过点音乐,也会拉有名的二泉映月,那旋律真是美的没话说。 第一次听她那曲子时,师父很兴奋,当场把词谱记了下来,说要好好研究。而不出半天,他拉出的二泉映月,就比她好了十倍百倍。这让饭饭呕心不已。不想承认自己不够聪明,但在天才面前,不认输也不可能了。 到七岁时,她突然想学武功,也很想像女侠一样横行江湖。也就在这时候,她发现自己力大如牛,一个人可以拎着一头猪在山上跑三圈,于是师父想传她大力金刚手。 金刚唉,饭饭不由想起那只大猩猩,她怕把手练粗了,死活不肯继承这衣钵。 “不如我再给您找个徒弟吧,专学你这金刚手。”她如是要求。 “你能找到合适的?”他不信。 “您说找什么样的。” “如果你一掌打下去,那人还活蹦乱跳的,你就带回来吧。”他无奈的叹息。 饭饭点头。 当天,有个修鞋的鞋匠上山跟他们要鞋钱。饭饭拦住他,一掌拍下去,那人飞着就在天空蹦啊,蹦的好高好高。她满意了,立刻给师父带了去。 于是她多了一个师弟,而师父以后鞋坏了,再不用花钱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