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放下
“漫漫我……” “慕云海,爱不是你可以拿来糟蹋的资本,没有人会受了伤,还在原地等你,一直爱着你!”拿着她的爱,来糟蹋她,伤害她的人,她为什么还要去爱他? 她又不是脑袋开洞,脑子进水了! “漫漫,我没有想过要伤害你,你是我最不舍得也永远都不会伤害的人!相信我做出这样的决定,我比你更痛苦,我也是迫不得已,我……” “够了!不要为你的贪享富贵来找那么多理由借口,这只会让我更看不起你!”迫不得已?有什么迫不得已? 当初他们的日子差点没法过,他都没有去找女富婆,现在他们有房有车,都有好的稳定的工作,有什么原因能让他迫不得已去卖、身? “漫漫,难道你真的能忘掉我们的过去,忘掉我吗?”慕云海凝视着她,曾经深情款款的眸子,现在还是深情款款。 可却给不了路漫以前的感觉。 “我是忘不掉。” 慕云海欣喜。 “可那又如何?我忘不掉的是以前的你,不是现在的你,当你背叛我的那一刻起,我已经不爱你了!我爱的是过去的慕云海,那个深爱着我,不会骗我,单纯的慕云海,不是你!”她不能否认她过去的爱,可她爱的是过去的他,不是现在这个站在她面前的他。 慕云海喜悦的心跌下来,跌的粉碎。 “我不相信!漫漫我不相信!”十年的爱,怎么能说不爱就不爱?她心里肯定还是爱着他的! 面对他的激动,狂躁,路漫只是淡淡开口,“他们回来了。” 慕云海先是一怔,随即立刻收回手跟路漫保持距离。 路漫嘴角扬起一抹讽刺的苦笑,苦的她心都发疼。 这便是爱的结果。 日后她还要爱做什么? 嫁给裴修远真的挺好的,王允熙是他的亲meimei也真的挺好的,裴修远说的对,她应该开开心心过日子。 嫁人嫁的这么好,还能随时踩仇人一脚,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虽说王允熙是他的亲meimei,但那又如何?不能明着踩,她还不能偷偷踩? 虽说看到他们会让她想起不愉快的事,可他们看到她一样的不愉快,既然甩不开这段关系,为什么不开心,不笑? 她要笑,要笑的很灿烂,要过的很好! 不知道裴修远是怎么说服王允熙的,虽说她对路漫还是没什么好脸色,但也不像刚才那般抗拒。 “该出去举行婚礼了。”裴修远开口。 “我要哥挽着我上红地毯。”王允熙搂住他的胳膊撒娇。 “好。” 他答应后,王允熙看向路漫一脸的挑衅。 她嫁给她哥又怎样?哥还是最疼她这个meimei! 这个老婆是可以随便换的,但谁见过随便换亲meimei的? 早晚她会让哥甩掉她这个贱女人,到时候…… 哼哼,她还不是她捏在手心里的小泥人,想怎么捏都可以! 所以,暂时放她一马! 面对她的挑衅,路漫只是淡然一笑。 “云海走了。”王允熙喊道。 慕云海走向她。 王允熙又是得意一笑,她路漫终究是她的手下败将。 她的老公是她的哥,她的前未婚夫是她老公,怎么,也是她压在她头上压的死死的! 慕云海也看向路漫,眼神里满是等他的讯息。 路漫觉得真的很好笑,他眼巴巴地跑到别的女人身边,紧巴着不放,还让她等他。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脑袋有问题还是怎么着? 她不后悔曾经爱过的,只是有些难受,难受曾经爱过的人竟变成现在这样,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变得如此。 婚礼是西式的。 看到慕云海跟王允熙在神坛上发誓,路漫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不是痛。 只是隐隐的……隐隐…… 觉得心口闷闷的。 她转身离开人群。 梦幻庄园真的是一个很漂亮的地方,走在这林荫小道上,路的两边都是鲜花,闻着那花香,路漫的心情似乎不那么闷了。 入眼的那一片紫色的花海是那么的灿烂漂亮,漂亮的让她都觉得炫目。 那紫色的花,她很熟悉,所有海城人都熟悉,这花是海城的市花。 恍惚之间,她好像看到花田之间,有一对年轻的少男少女,少男掐了一朵花,戴到少女的头上,少女笑的很是羞涩。 “漫漫你真好看,以后做我老婆好不好?” 画面一转换,少女,少男都成熟了不少不再那么青涩,还是那片花田,他朝她下跪,掏出一枚银质的戒指,“漫漫现在我还买不起钻戒,但终有一天我会买得起,做我老婆,我这一辈子都只爱你一个,我会让你做这天底下最幸福的老婆!” 她依旧笑的很羞涩。 ********** 手下意识地去摸右手的无名指,虽然那枚戒指已经不在,可它留下的痕迹还在。 如果有人问路漫,她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什么,她会说是时间。 时间流逝的太快,又太能改变人和事。 再深的爱,都禁不起时间的摧残。 再熟知的人都会变。 那美好的,再想留住的都留不住。 有人说,人最应该学的不是怎么去得到,而是怎么去放下。 以前她不懂,现在她懂了。 不会放下,就会永远背着包袱,当过去的包袱,把你压的都喘不过气,走都走不动的时候,你又如何能得到? 所以她要学会放下,不为得到,也要为了轻松。 最后摸了一下无名指的戒痕,她放开手,告诉自己,再深的痕迹,都会有消去的一天。 当她转身想要回去的时候,突然被人从背后捂住嘴,她惊恐地睁大眼,激烈的挣扎过后她瘫软下来…… 跟几个重要的人寒暄过后,裴修远找路漫,人群中却没了她的身影。 打她电话也没有人接,他皱眉。 有人说刚才看到路漫朝林萌小道那边走过去。 他立刻过去。 却没有找到人,在他要转身回去去别处找的时候,蓦地看到路边的花田里有一只高跟鞋。 这鞋,是路漫的! 捡起鞋,俊逸儒雅的脸变的阴沉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