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相遇
第三十一章相遇 当素素循着那天的记忆路线找到那个藏匿在荆棘和灌木丛中的几块大石头垒成的简易石洞时,她被眼前的状况惊到了。 洞口大开着,里面空空如也,那些她用来当做遮掩的荆棘和藤蔓被抛得四处都是,还有一只血淋淋的耳朵还有几根散落的手指头掉在那些荆棘上,在阳光下泛出森冷诡异的光。石头外壁上那一道道深刻的划痕,应该是刀剑劈过留下的痕迹,看到那些划痕还有那些飞溅在石壁上的血,可以想象出出剑者的凶狠。 旁边虽然没有发现受伤的人,更没有看见那个昏迷不醒的黑衣人,但眼前的一切已经很明显的告诉素素,这里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打斗,根据那些血液的色泽来推测,时间应该在几个小时前。难道,是他的仇家找到了这个山谷,所以掳走了他?素素不明白,依他现在的状况和那身体虚弱度,就算是她也能轻易制服他,而这些神秘的来者显然是带着刀剑的,掳走他还不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怎么会大动干戈将这片环境优雅的小山谷折腾成一幅血炼狱? 素素蹙着眉头,强忍着内心的惊骇,连连后退,脚下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害的她摔倒在地,扭头一看,那肇事者竟然是一只套在袖筒里的胳膊,刀剑砍下的端口血液已经凝固,黑乎乎的一片。素素啊了一声,拿起那手臂厌恶的甩出去,脱离了身体的手臂跟一截烂木头没什么区别,手感很不好。素素从地上爬起来,眼角余光却瞟到附近草丛里那只墨色的靴子,它就那么静静的躺在那儿,靴子也被血给浸透了,浓郁的血腥气直冲天灵盖。 素素强忍这鼻子的不适去看那只靴子,那是他的靴子,她认得,那个空空的地方原本是镶嵌着红宝石的,是被她抠了之后才这样。再回头去看那手臂,不是,不是他的,他的掌心里面全是刀伤,而那个断臂的手掌却完好。素素赶紧爬到那靴子边,去捡它,心脏在胸腔里急剧的跳着,她害怕在靴子里出现一只脚,那会意味着他已经…… 还好最后是虚惊一场,那只是一只空荡荡的靴子,里面什么都没有。扔掉靴子,素素也沾了满手的血。 太阳渐渐升至头顶,从密林上方浓密的树叶缝隙里洒下来,饱饮了露水和血水的草木在眼光的照射下泛出奇怪的气味,清幽又血腥,山谷静谧的可怕,静谧的好像随时都有刀剑从灌木丛中冲出来然后将人大卸八块砍成rou末。 就算没有坏人,这样浓郁的血腥味绝对会引来深山里嗜血的野兽,不能再耽误了,耽误就没命了,素素捂着嘴赶紧转身仓惶而逃,远离这个小石洞,远离危险。 素素一口气跑出那片山谷,在山间那条熟悉的小路上没命的狂奔,耳边呼呼的风声拂过,也顾不上身后背篓里的药草洒了一路,直到前面出现一个赶着牛车的老汉,拉着满车的柴禾而过,素素这才终于魂魄归位,原来,她竟然一口气跑到了山脚,现在就站在那条通往青牛镇的小路上,路算不得太宽敞,两边都是白杨树,郁郁葱葱的在头顶呈环抱的姿态,将这条小路洒满一地的阴凉。 素素靠着路边的一棵白杨树瘫软下去,脑子里还在回想刚才看见的一幕,心脏还在胸前里急剧的跳着,嘴巴张的大大的但还是觉得吸入的空气不够用,一张脸惊得煞白又跑的通红,这会子又红又白。 他跟她八竿子打不着,他是死是活不与她相干。而且他还伤害了小翠嫂子,又是个仗势欺人的暴虐断袖狂,像他那种坏人就算死了,也是为社会清除祸害,素素拍掌欢送。 可是,因为那两颗昂贵的鸽子蛋红宝石,她对他动了一点恻隐之心,还费心费力的给他解了毒包扎了伤口,甚至还为他找了一个藏身之处。 现在他就这样莫名奇妙的消失了,真是浪费她的劳动成果。早晚都要死,就不能等他伤好了走出了这片山谷再死吗?干嘛不换个时间换个地方至少也不会污染那片小山谷,害的她以后都不敢去那里喝溪水了。素素靠在大树边休息,嘴里低声抱怨着,除此外还有一点点懊恼。如果那天,她没有将他藏在那个地方,如果她再耐心一些找个更为隐蔽的地方,他是不是就能避开那些仇家? 素素抹着汗,在头顶知了声嘶力竭的鸣叫中胡思乱想着,算了,她没有杀伯仁,伯仁也不是因为她而死的,她不过就是拿了他两颗红宝石,也竭尽所能的给了他必要的救治,能不能活下去,那看他自己的造化了,况且,像小翠嫂子说的那样,那样有钱又暴劣而且还有恶趣味的人,身后仇家一大堆,她就是将他埋在土里藏着,也会被人刨出来鞭尸的。 所以,不要懊恼,这不是她的责任,没有半点关系。来吧,深呼吸,笑一个! “嘚嘚嘚……”一阵不急不缓的马蹄声在路的那头缓缓传来,声音是从她后面传来的,来者应该跟她反路,应是打从青牛镇那边而来,往山里而去。 这么热个天,就算早晚出来一下也热的不行,竟然还有人赶在大中午的时候去山里,也不怕热死,真是个傻子! 素素没有理睬那傻子,自顾靠坐在路边的大树下,握着手里拿个大大的杯子一口口往嘴里灌水。等到她喝好了,就回镇上,今天主要是寻找班兰籽,过两天再来催熟。 这天热的,真要人命了,衣裳湿了又干,干了又湿,这样热的天,得随时补充水分,不然脱水又中暑的,可就麻烦了。 “小兄弟,敢问去往独秀峰可是从前面那个岔口穿进去?”马蹄声在素素身后的小路中间停下,坐在马上的人颇为客气的跟她询问,声音淡而低醇,很好听。 青牛镇是大乾国南部边陲小镇,镇子是背山而建,后面这一带全是绵延起伏的山峰,独秀峰是其中一座,这里有纵横的小路上山,但通往不同的山峰谷地又都有最省事省力的捷径。 通常只有几类人对这些捷径熟悉,樵夫,猎人,再次便是采药者。 许是瞟到素素背后大篓子里的药草,所以来者跟她询问。之所以称呼素素为小兄弟,素素一点都不惊讶,那是因为自己为了方便,每回上山采药都是一身男子装扮,那旧衣裳是哥哥小时候穿过的,这也算是秦君豪唯一的一点可用之处。 不过可惜,素素虽然是采药者,可她也算是初来乍到吧,对这一代的群山一片茫然,只是跟近几座小山坡去过,除此外便是那个山谷,其他地方都还没有涉足,只是从曼文那里听到过独秀峰,却是名字与山峰不能对号入座。 “不好意思啊,我对这里也不是……”素素抬头正想据实相告,可当她看到那个端坐在马上的人,又吃惊了,原来那个顶着正午火辣辣骄阳进山的傻子,不是别人,而是洛……晕,她记起自己借了他银子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姓洛。 而马上端坐的那个人,也终于发现这位采药的小兄弟,竟然就是那个凶巴巴又爱说大话的秦素素了,片刻的惊诧后,他恢复了一贯的神态,目带戏谑的瞅着素素。似笑非笑。挺拔的身姿优哉游哉的坐在高头大马上,一手拽着缰绳,一手拿着一把白色扇子,轻轻的摇着。 虽然手里的扇子没停,但他俊逸的脸上还是渗出细密的汗珠,在日光下有种如玉的光泽,桃花眼熠熠生辉,性感的薄唇微微勾起,美得让人心颤。 只是,当素素的目光落在他今天换的那一身衣服上,她就浑身热的更紧了。他今天穿了一件滚墨的黑袍,一看就是质地精良的那种,衣襟和袖口的地方都绣着一朵朵白色的浮云,不可否认,这样的一件衣袍穿在他身上真是好看,优雅又不失霸气,还有一种隐隐的神秘感,可是现在,素素看见他,就感觉日光更紧了,身上那件青灰色的衣裳也越发的密不透风了。 “呀,哪里来的壮汉?往这一坐,这么威武不凡,真是肩上能立人,背上能跑马!咦,咋这么眼熟呢?敢问高姓大名?”他坐在马上,笑嘻嘻奚落素素。 素素也不气他,甩了他一眼,嗤笑,“哟,你又是谁家娇滴滴的小娘子?骑着小毛驴打从这路上而过?人还没到,就嗅到香风阵阵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