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忍者神龟(第三更)
这时候众人又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不会是雏子小姐被人给??,给???”一名女职员有些结巴的小声问道 “你胡说什么呢!这怎么可能!雏子小姐怎么可能被·····这绝对不可能!”一名男职员脸色一怒说道,他拒绝相信自己的梦中女神此刻正被人压着身下。 “我也也认为这绝对不可能!雏子小姐现在都还没交男朋友呢!这么可能跟人发生关系呢”又一名男职员勉强着自己的脸色坚定起来,但是他的眼神出卖了他。 他无法去接受这么个事实,自己的梦中女神,居然被人给上了。 “我也不相信,雏子小姐会交男朋友,雏子小姐也不可能会跟人发生关系,雏子小姐现在已经在东瀛大火了起来,对雏子小姐事业没有任何好处的!”一名男职员也坚定的说道,他这一句话连续强调了四边‘雏子小姐’,为了就是把左野雏子的地位抬高起来。而且他已经意‘银’左野雏子很久了,他坚定不去相信这种事情。但是此刻他内心却是非常惶恐的。 “电话里的声音,绝对不可能是雏子小姐的!” ··········· ·几乎所有男职员都否认了这种说法,雏子小姐不可能被人给上了。 这时候,电话里的声音再次传来,尖叫声 “求求你,轻点,轻点,呜呜,亚美点!” ········· 顿时让众男职员,脑袋嗡嗡响,满脸不可思议,表情难看至极了·· 当即有人迅速挂掉了电话,生怕再次传来这种让人心碎的声音 ······ “这次我听说雏子小姐跟总裁一起去了香港,但是只有总裁回来了,而雏子小姐没有回来!”一名女职员有意无意的提醒,暗示的说道。 “是啊,这次总裁回来后,左野公司就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一名女职员继续跟着说道,眼神有意无意的憋了下,左野的办公室,生怕左野跑出来似的 “对啊,先是我们的供应商,全部停止了供货,造成我们损失惨重”一名负责采购的女职员说道,当时可谓是事情非常严重,左野集团忽然没有了货源,其他环节全部瘫痪。 “唉,他们还催款,起诉我们公司,全部都是在同一天时间里”一名负责财务的女职员也说道。 财务这里的资金岌岌可危,完全不够支付这些余款,而且还有很多客户都没有打钱给他们,他们资金链眼看就要断了。 “这次造成公司差点倒闭的原因,不会是因为雏子小姐引发的吧!”一名女职员又接着说道 “也许可能真的是!雏子小姐这次没能回来,可能被人强行留在了香港也说不定,你们没有看到总裁回来时候,那个愤怒的样子吗!”又一名女职员说道 “这次我在新闻上,看到总裁好像是在苏富比拍卖会上,流拍了一件我们东瀛的历史文物!” “嗯,是的,总裁好像是因为这个事情,出名了!”一名女职员一脸八卦的说道 “嘘!!小心总裁听到!”一名女职员小声提醒说道 “我跟你们说哦,这次总裁好像是支付上亿美元的违约金!” “怎么那么多,总裁这么会有那么多钱!” “不会是那雏子小姐去抵债了吧!然后,然后,就,就······电话里也羞辱了总裁!”一名女职员顿时说了一句。 顿时众人听到这句话,皆各自表情不一,男职员则是一脸愤怒,伤心,失落,沮丧 ····· 这时候左野平伏的心情,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但是那严肃的脸上,带着无比的愤怒,那眼神中充斥着熊熊烈焰,仿佛能燃尽世间一切似的。 顿时众人明白了过来,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 众人皆心惊胆战的看着左野,不敢说任何话,有些女职员还瑟瑟发抖。 “从明天开始,左右左野集团的员工,明天晚上点才能下班,周六正常上班,周末早上开总结会!还有··········”顿时左野一个劲说了半个小时,从明天开始实行残酷的剥削,榨压政策。 “不想干的,早点滚,干得好的,奖励股份!” 今天开始他要疯狂的工作,疯狂的扩张,发展,经营左野集团,找回自己失去的尊严,失去的女儿,还有把未来黑衫资本踢出左野集团。 心里暗道:“只要我把左野集团发展起来,到时候可以被很多东瀛大财团看上,到时候跟他们合作,狠狠收拾那个恶棍!一定要将这个恶棍挫骨扬灰不可!” 左野想到今天晚上还是被那个人电话里羞辱了一番,居然敢给自己电话里来了个直播! 想到自己女儿被那个恶棍欺负,被那个恶棍玷污,霸占,左野内心就充满着力量,这股力量驱使着他,给着他无限的动力。 他发誓他左野只要还活着,就一定要报复那个恶棍,把那个恶棍彻底折磨,羞辱一番,再将其挫骨扬灰,方能解心头之恨。 ·········· 此刻大床上,翻云覆雨之后,陈辉对着奄奄一息的左野雏子说道:“这次你那个父亲,肯定非常有志气,有理想了,哈哈” 捏了捏左野雏子的脸蛋,陈辉一脸坏笑。 这次再次羞辱了左野一番,陈辉心里非常爽快。 “为什么这么说!你到底想干什么?为什么还要羞辱我爸爸一番”左野雏子瞪着陈辉说道,先前这个恶魔居然也给自己爸爸进行了电话直播,她内心真是羞愧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彻底不出来了。 “因为你爸爸是忍者神龟啊!不过后续肯定还会给我赚很多钱的,送女儿,送钱的好神龟!”陈辉笑得,又捏了捏左野雏子的脸蛋。 这左野还真是个忍者神龟来的。 左野雏子表情愣了愣,反应过来,顿时张口,大怒道:“我跟你拼了,阿~我要咬死你这个恶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