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9.哈格亚萨往事
当时对于古代埃及的研究,中国大部分人还仅仅只停留在表面上而已,对于他的文化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只是知道一些关于大金字塔的传说,还有那些金字塔里,美轮美奂的工艺品,凭借这些东西,宋朝人便已经为之疯狂了,可对于那些金字塔、祭祀神庙墙壁上所刻画的神秘文字,宋朝的文字专家们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友情是在一些用语上,毕竟地理位置不同,过家也不同,有些词汇的意思也不尽相同,更何况中文和古代埃及的象形文字虽然都是象形文字,可实际模样却是天差地别,除了极个别的人从这些文字中推倒出了一部分的信息之外,大量的信息是根本无法解读的,这也让专家们对于古代埃及的文明和历史,始终笼罩在一层面纱之下,想要了解他们,凭借自己的双手,真的很难拨开云雾见月明。 而这个古老城市的存在,却让研究古代埃及文字成为了一种可能,当地人自然对于陌生的来客很是警惕,不过凭借他们的武装,想跟宋朝作战,简直是异想天开,仅仅一战之后,便彻底拜服在了宋朝的火枪大炮之下,把他们当做了类似神明一样的人物来对待。 宋朝倒也没对他们怎么样,此时的宋朝,早已经过了见到外国人就抢的时间段了,在最开始的时候,为了增加探险者的欲望,宋朝会给予那些探险者一个特权,那就是只要发现了一块可以作为殖民地的地方,发现了一个从未发现过的国家,只要你能把他打下来,那么土地上的一切都是你的,以此来刺激宋朝人出海的欲望。 最后事实证明这一套确实很成功,那个时候的宋朝人,大部分处于非常贫穷的状态,对于金钱的渴望远远不是一般的强烈,在徐清如此具有鼓动性的命令之下,大量的人开始招兵买马,出海探险,其中大多数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去,而还有一些幸运的人则踏上了一片新的土地,然后发家致富,成为了宋朝上流社会中的常客,这在几年前还是总让人们津津乐道的故事。 而现在,这样的故事明显少了很多,这主要还是因为如今宋朝大部分该探索的也都已经探索完了,至于跨越太平洋这样的事情,在毛戡鉴之前,大多数人不敢的,许多人的探险还是主要以往亚洲、非洲、欧洲去探险的多,这些地方中国历代的史书之中本就记载了不少,能够被搜索到的新的土地也是有限,自然去探险的人也就更加稀少了,而还有一个原因,则是因为老百姓开始渐渐富裕起来了,即便不是特别有钱的人,也不需要像以前一样赌上自己的性命去为了过上一个人样的生活而去拼命。 再加上人一有了钱,就开始需要生活上的品质以及道德上的追究,到了这一步,屠杀殖民地人民的事情已经是非常少了,起码远远没有刚刚开始的那一段时间,在那一段时间里,许多探险者的手段无疑是非常残忍的,他们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把一个村子里所有的人全部抓起来,男的卖给租界之中的工厂当苦工,女的则是卖给租界之中的声色场所做卖rou女,至于那些姿色不足的,还有一些老人,则是全部杀干净,如果村子中还有小孩儿,则也是去工厂里面当童工,然后整个村子的财富则被他们自己带走。 这种一点都不浪费的屠杀、抢劫,是宋朝探险者最初的作案方式,非常的残忍,但来钱速度确实快,一个一百人的小队,只需要屠戮一百个左右的村子,大概就能聚集起一批相当大的财富,用这些财富足够在昆山府或者广州府开一个贸易公司,从事商业活动,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加入进来的原因,没有其他,就是赚钱而已。 而在这里显然不会,毕竟那个血腥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很多强盗也已经不再像当年那样了,至于这支部队就更不会了,他们本来就是受到了专家的委托才来进攻这座古城的,又怎么可能去屠杀这些当地人呢,只是打一仗,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对手到底是处在什么样的水准,让他们仔细思考一下反抗的代价到底是什么而已。 这些神秘的当地人也很识相,在吃过枪子之后立即顺从了宋朝军队的指挥,一个个问什么回答什么,丝毫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反抗,专家们见此,便也问出了自己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毫无疑问就是关于古代埃及的,他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你们所居住的城池之中,会有阿蒙神的神庙。 这个问题显然让那位被问到的大祭司有些无措,他们以前也接触过一些外乡人,比如说一些游商,他们会带来漂亮的布匹和好用的器材,或者是一些流浪的人,但是这些人所信仰的神明全部都是一些异神,至于这座城市之**奉的阿蒙神,太阳神拉之类的神,大祭司几乎没有见到过能够认出来的人,而眼前这位长相和所有异乡人都不同的人,竟然一口便叫出了这座神庙中所供奉的神明,这不得不让他对这位专家更加害怕起来,一个异乡人能够一眼认出自己所供奉的神明,无论如何,此人必然是有着非凡力量的大人物,说不定根本就是神明的特使也不一定,不然怎么会认识这么古老的神呢。 再一想刚才攻击他们的火枪和大炮,那震耳欲聋的声音又岂是凡人所能够发出的,那武器没有锋利的刀刃,只一阵巨响,处在前面的战士就鲜血如注一般流出,倒在了地上魂归拉的怀抱了,拥有这样能力的人,又怎么可能是普通人呢。 通过自己的脑补,大祭司立刻把专家和这些陌生人放在了神使的地位,对于他们的问话,自然也是知无不言,把自己所知道的全部告诉给了这位专家和他的团队,原来,这些居住在这里的人,并不是原始的古代埃及人,而是一支游牧部落,大概在六百多年前,他们的祖先在一次集体迁徙,躲避旱季的过程中迷了路,失去了既定的方向,忘却了前往雨季营地的方向,就这样误打误撞的,来到了这座如今他们居住着的城市。 这里要说一下,在非洲,尤其是中非地区,也就是撒哈拉大沙漠以南的地区,不像中国这样的亚热带国家,一年四季,春夏秋冬非常的分明,在非洲大多数的地区,他们的气候只有雨季和旱季这两种,到雨季的时候,整个非洲草原上到处都下雨,这个时候,部落们就要从低矮的洼地中搬出来去到高原地区生活了,因为连绵数月的大雨会将许多洼地变成湖泊,若是继续住在里面,无疑是在找死了。 而等到了旱季之后,高原之上的水因为更加靠近太阳,在非洲这样的热烈天气下,湖泊很容易就被蒸发,变成一个个干枯的地坑,这个时候,非洲的部落就需要从原本的地方搬出来,回到洼地去,因为那里海拔低,,且周围有浓密的原始森林,他们的存在让洼地之中的水资源得到了充分的保护,这种迁徙情况跟许多内蒙古、新疆等地的游牧民族很像,不过一个是逐水草而居,而另外一个则是因为季节的原因不得不改变他们的居住地方,所以经常需要来回换地方,保证自己部落的存续,在这种过程中,一般都由整个部落的酋长和祭祀共同负责引路,而这支部落,却在迁徙的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从而导致了迷路。 至于意外是什么,大祭司也不知道,或许是因为酋长或者是祭祀在迁徙的过程中因病去世了,又或者是在迁徙的过程中碰到了其他的部落发生了争斗从而丧失了方向,又或者是地壳运动导致地理状况与以前不一样了,又或者是遇到了野狼群,狮子群。 之所以记载的并不明确,因为那实在是非常久远的记忆了,六百多年的光影,别说是一个部落了,便是中国这样擅长写史书的国家,一些细节也早已经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了,更何况是一个游牧部落,他们甚至连文字都是从各个地方抄来的,根本也没有什么文化可言,自然不可能把那段历史记载下来。 反正他们的先祖便机缘巧合的来到了这座城市之中,据大祭司说,他们当时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城里面的人非常的稀少,大概只有五十几个人左右,居住在一起,甚至连这座城市的一角都没有充满,其实这座城市并不大,看上去若是没有那些古代建筑,大概也就相当于一个县城水平而已,而当初这些人的祖先来时,显然是更加小巧了。 那五十多个人中,大多数是老人和小孩儿,年轻人非常的少,无论男女都很少,双方进行了短暂的接触,至于中间发生了什么,大祭司没有说,有可能是他们的先祖杀死了原本住在这里的人,又可能是他们的先祖和当初在这里的人达成了和解,共同住在了这座城市中,其中的故事自然是不可而知了,反正当初他们的先祖,大概一百来号人,便住在了这里,并且也从那些老人那里得到了这座城市的名字,哈格亚萨。 至此之后,大祭司的先祖就留在了这座城市之中,后来也不知道是跟随着那五十几人学习了神庙之中的文字,还是自学了那些文字,他们便开始慢慢掌握了当地的文化,在这过程中,他们几次深入神庙的深处,竟然在里面还发现了一些完全用铁打造出来的器具,虽然已经全部生锈,但是与这些铁器在一起的,还有如何锻造铁器的方法,这让大祭司的先祖们感到无比的激动。 在这个原始的社会中,铁器到底有多么的重要,看当年匈奴人得到铁器之后是怎么雄霸北亚的就知道了,通过这些武器,他们很快就在这座城市里确定了统治的地位,而在这过程中,陆续又有几波部落迷路来到了这里,只不过这些后来人就不像大祭司的先祖们那般幸运了,此时的大祭司所在的部落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人口已经达到了五百人左右,并且掌握了耕地和炼铁的能力,在这样一个城市力量的攻势下,所有的部落最后都被大祭司所在的部落击败。 并且因为他们学习了埃及的文化,所以对于这些俘虏,并没有像部落中的传统那样,把他们直接杀了不留活口,而是让他们成为了奴隶,来服侍先祖们的生活,还有耕地之类的工作,全部由奴隶负责,这些制度,都是从古代埃及文献中慢慢发掘出来的。 后来随着大祭司的先祖部落越来越庞大,部落本身也开始分化,其间还经历过几次内斗,后来大祭司所在的那一支成功将其他部落民打倒在地,成为了世袭统治者,之后为了保证自己的地位不被其他同部落的豪族所夺取,就把古代埃及文字变成了属于王室专属的文字,只有在部落之中的地位越高,才能读到最难的古代埃及经典,而城市之中神庙的祭祀们,则只能从王室之中选拔王子或者公主来担任,其他人则不能担任这样重要的神职,通过这种方法,大祭司的祖先们成功控制了整个城市的权力,在此之后的几百年里,这个部落凭借着古代埃及人的恩惠开始慢慢壮大,并且还模仿埃及人留下来的建筑和工艺水平,将整座建筑扩大了不少,等到宋朝发现这座城市的时候,这座城市已然不是一座只有一百五十人的小村子,而是变成了一座拥有十五万人的大城市了。 了解了这座城市的历史,专家们不由也是一阵唏嘘,一个古老文明最后留下的遗产,竟然让一个部落脱胎换骨,成为了这个地区中最为强大的一个国家或者城市,古代埃及的神秘之处,还真是让人流连忘返啊。 搜索书旗吧,看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