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天王
而对那些虽然比不上雪月,但仍是大帮派的一些人来说,这次月明星稀就是摆明着明抢坐骑了,他们也很想要的好吧。这不就有人忍不住跳出来了。 “哎哟~不错哟~”这是一个浑身上下充满了嘻哈味道的男人,当他跳出人群的时候,现场所有的玩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他的身上,此刻的他万众瞩目。整个黑风山仿佛变成了他一个人的舞台。 “是“红尘剑舞”帮的天王强!他可是未满十八岁就出道的大明星!仅仅出道2年就收获了无数的粉丝,没想到他也到这来了!” “啊!天王强!我是你的小迷妹啊!我要给你生猴子!”居然现场还有狂热粉丝,听到这声音的天王强的脑袋瞬间就向这边转了过来,不过在他看到一个大妈状的人物在拼命摇晃着手里的大葱的时候,天王强还是乖乖的把脑袋转了回来。 “哟~是你啊,小天王!”这时候月明星稀也看到了天王强了,因为雪月帮和红尘剑舞算是兄弟帮会,平时两帮的人来往也挺多的,所以也还算是熟悉。 “喂!你可别套近乎啊,老月!平时让着你就算了,这次的坐骑我是要定了啊。只有我才能配得上武神世界第一匹坐骑啊!你这种大叔,还是骑骑毛驴就好了!”天王强由于年龄才刚刚满20岁,算是两帮里年龄最小的一批了,所以平时都被称为小天王,而天王强自然是不喜欢这个绰号的,否则他也不会给自己改名叫天王强了。 没错,天王强的梦想就是超越自己的父亲,周老天王。登上世界第一的潮流明星的宝座。就算他如今被选为迁移者,但也有着属于自己的野望——在外太空发展自己的粉丝团,把自己的歌发扬整个宇宙! “喂!小天王你够了啊!平时在帮里都是哥哥们让着你,到了这里,可不会再有好哥哥让着你了哦~我现在就让你看看社会的艰难!”月明星稀脑门上猛的突起一个井字型的青筋,由于长相的问题,月明星稀总是被人认为不像是二十多岁的人,而是三十多岁的大叔之类的。也因为这个,月明星稀到现在为止的相亲之路都灭在了第一面上,而妹子拒绝他的理由也只有一个——蜀黍,我们不约! “就让你看看踏入社会的成年人的力量吧!”月明星稀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拔起武器就向天王强冲了过去,不过他们之间说是在战斗,其实玩闹的性质更大一点,毕竟都是自己人。 不过秦风可不希望他们之间只是玩玩的啊,而且此时此刻的秦风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混入了人群之中,据他的观察,在场的玩家里大概只有百分之左右的大帮派成员,而之前李三排到的几个大帮派的人也都在其中观望着,看来都是准备等一个好时机下手啊。 “嘿嘿,既然你们在等一个机会,那我就给你们这个机会吧!”秦风一边“嘿嘿嘿”的笑着,一边从菊花里掏出了一个又大又粗的东西。 恩,没错,这就是——唐门的爆破弹,也就是俗称的手榴弹了。但是在游戏里,作为暗器王国的唐门自然不会取这么一个老土的名字,所以这个东西的名字就是——“飞入花丛中!” 怎么样?听名字就知道是怎么使用的了吧!不知道也没事,现在秦风就为你演示最为正确的使用方法! 首先秦风气沉丹田,虽然用牙咬开“飞入花丛中”的盖子,注意了啊,这里一定要用牙咬开,不然显现不出你奋不顾身,慷慨就义的情形的。虽然秦风悄悄的把这个长又粗的东西扔在了一个妹子的脚下,恩,这里秦风发誓,绝对是个意外,他绝对不是故意的。 随后秦风就跟跟踪狂魔得手之后,一边yin笑着一边离开了现场,啊,说明一下,这个爆破弹是有定时效果的,果然唐门什么的都是黑科技啊。 就当大家都沉迷于月明星稀和天王强的对决中的时候,一阵轻微的不可见的烟雾悄悄的从人群里扩散了开来。随后伴随着一身高亢的女高音,在秦风刚刚离开一百米的时候,人群中也一下子炸开了锅。 “我靠!那些大帮派想暗算我们!兄弟们杀啊!坐骑是我们的!妹子也是我们的!金票也是我们的!”恩,这倒不是秦风实现安排好的,不过可能这位老兄本身就有一种天生的气质吧,记得小时候秦风经常和老院长看的那些百年前的抗日神剧中,经常能看到身具这种气质的人,而他们的口头禅往往是:“投靠皇军,金条美女大大滴有啊!”当然,我们一般称这种气质为领袖气质! 虽然这位老兄的话挺粗的,但实则是话糙理不糙,凡是听了他的这番动员的,但是有血性的七尺男儿,莫不热血沸腾啊。这些散人玩家仿佛找到了平日里被看不起,被排挤的发泄源泉,此刻的他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这时候这帮玩家可不管什么大帮派小帮派了,提刀就砍,反正周围的人都在你砍我我砍你的,谁还没个年轻的时候啊,年纪就是要有这股劲头啊! 幸好秦风此刻已经离开了人群密集的中央地带,不然就算他是一代大侠,也要栽在一群人的西瓜刀之下啊。俗话说乱拳打死老师傅,此时此刻就算谢晓峰亲临,也要被人围殴出个半身不遂之类的毛病出来,当然这是开玩笑的啊,笑话,宗师级NPC可不只是说说的而已,光是真气外放,这帮不超过三阶的玩家就连谢晓峰的身都近不了了,所以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以下分割—————————————— 话说最近听剑的状态老是不在线啊,这大概就是高手所谓的瓶颈期了吧!(笑)当然听剑也知道最近写的几章都有些不怎么好,说实话听剑自己读起来都是惨不忍睹的。看来听剑平时看的书还是太少啊,很多地方都不知道怎么来表达,怎么去修饰,语句也有很多地方不通顺,希望大家能把自己看的不习惯的地方告诉听剑,不然以听剑的水平,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改起。因为写的很差的缘故,听剑删了不少的存稿,都是这几天里写的,本来准备不管怎么样先发出去的,不过水平实在太差,就算改了好几次都没法向大家交代,真的很抱歉啊。 作为一个新人,听剑还是需要大家的意见的,希望能和对本书有那么一点点小意思的看官大大们一起进步吧。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