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外围风云,往事
“师兄,这就是血色试炼啊?怎么进来之后反倒没门口那么恐怖了,血腥气息淡了好多!” 年纪稍小的一名青年,环顾四周,对身旁一人说道。 “是啊,我之前也是听长辈说过,这里就是个水下城市遗迹,其实没什么好恐怖的。不过他们只进到过遗迹外围,就不知道内部是个什么样子了。” 另外一名青年语气随意,缓缓说道。 而他看向四周的眼神,却时刻保持着警惕,就仿佛大草原上的一只斑马,随时警惕着狮子的攻击。 “啧啧,这狮子都烂成堆渣了,这个遗迹是荒废了多少年。” 年纪稍小的青年摇了摇头,指着身边一堆石狮子的碎屑,无所谓的说道。 二人所立之处还算宽敞,乃是一座破旧的石屋前。这里有一道破破烂烂的石制台阶,台阶两侧则散落着一堆堆长满青苔的石屑。 要不是石狮子的头还保留完好,根本就看不出这堆碎渣是什么。 “这座遗迹是百年前发现的,而建造遗迹之人,据说是万年前的上古修者,能保留成这样也多亏了神奇的护罩,否则早就被湖水侵蚀光了。” “据说这座遗迹非常神妙,是上古修者按八卦布局所修建,几乎就是个大迷宫,你说赵师兄他们都被传送到哪里去了……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吧?” “不会,他们的修为比我二人高多了,能有什么危险,我们别再耽搁了,快往里边儿走,否则天材地宝就要被别人先抢去了!” 二人一阵交谈之后,便匆匆上路,往遗迹更深处走去。 隔了半晌,一堆碎石之后,林坤从中小心翼翼的探出头来。 只见他警惕的观察着四周,直到确认附近没有任何人跟踪,这才轻手轻脚的走了出来。 “两个愣头青,他们以为自己是来这里淘宝的么?嘿嘿,一会儿有你们好受的。” 看着先前二人离去的背影,林坤不由暗暗嗤笑。 就算没得到林舒与某人的提醒,他也不会如先前二人那般天真,且不说珍惜异常的洗髓灵果,就算是其他天材地宝,数十年间也只被带出去过几件。 可想而知,这个地方究竟有多凶险。 两世为人的经验告诉林坤,妖兽什么的,其实并不是最可怕的,只要有竞争存在的地方,最可怕的东西,往往是人! …… “啊!你们要干什么为什么偷袭我们!” “嘿嘿,为什么?等到了地狱找你们师兄去问吧!” “师兄?你们把赵师兄怎么了?你们!啊,啊……” 两声惨叫之后,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林坤躲在一堵断墙之后,尽力屏住呼吸,冷静的等待着。 片刻之后,他如上次一般探出头来,直到确认无人在场,这才小心翼翼的走了出来。 先前那两个不知名的青年已经变成了尸体,他们躺在地上瞪大了双眼,脖颈间的血兀自冒着,竟还没有流干。 而他们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都被洗劫一空。 林坤看的暗暗摇头,大姐和那人说的没错,这个地方暗无天日,既没有法律,也没有秩序,居心不良之人在这里简直肆无忌惮。 因为没人会知道你是怎么死的。 毕竟遗迹只开放一天,等下次开放也是十年之后,死者都烂成白骨了,根本就无从追查。 所以,在这里的第一要务不是找宝贝,而是想办法生存。 说到生存,林坤的脸上便流露出一丝自嘲与怀念,似乎想到了很远久的一些过往。 在上一世,其实他早已练就了一身生存的本事,他的生命力简直比小强还要顽强,任何挫折都未曾打倒过他。 因为,他本就是在垃圾堆里长大的孤儿。 上一世,林坤的童年非常凄惨,他是个被父母遗弃的孤儿,从出生那天起,就没见过他们的模样。 他被一个常年盘踞在垃圾场的流浪汉捡到了,救了还在襁褓里哭泣的他,并养活了他。 当然,流浪汉养活他,可不是良心发现,而是准备利用他,博取人们的同情,以求能乞讨到更多的钱。 或者说骗,更为直接一些。 九岁之前,林坤的命运是坎坷的。他每天不单要装作瘸子,跪在大街上乞讨,到了傍晚还得在垃圾山中翻找食物。 因为乞讨来的钱,流浪汉是不会分给他的。 人性的黑暗其实并不分身份高低,无论贫富贵贱,只要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争斗,也就会有黑暗。 所以,为了活下来,他必须去捡垃圾,苟延残喘。 好在流浪汉没过多久,便因为酗酒死了,林坤恢复了自由。 然而,垃圾山可不只有他一人! 虽然这些垃圾,普通人连看都不愿多看一眼。但对于在垃圾山生活的人们来说,这些垃圾就是他们的珍宝,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命脉。 于是,他不单要和同样是孤儿的孩子们争抢,有的时候,还必须得和成年人们争抢。 血腥与黑暗,每天都在这里上演。 连警察都不愿意涉足这块地方。 最重要的,在垃圾场死了个流浪汉,或者小流浪汉,又哪里有人会去过问,会去管呢? 因此,林坤的童年,就是在这么个“美好”的地方度过的。 躲避危险,已经成了林坤的本能;找到食物,或者是能让他生存下去的东西,这也成了林坤的拿手绝技。 他就仿佛一只草原上的鬣狗,凶狠、残暴、贪婪,这些本不该出现在九岁小孩身上的气质,却在林坤的身上反复上演。 为了生存而演! 偷袭、伏击、陷阱、反偷袭……毒药、绊索、自制地雷……为了生存,林坤无所不用其极。 他就像个特种兵,在地形复杂的垃圾堆里,把这些手段运用的淋漓尽致。 渐渐的,他凭着生存本领与够狠辣的个性,在垃圾场里也混出了一些名头,就连成年人也不敢轻易招惹他。 他的这一生,似乎就要这么度过。 直到那年,那个无比炙热,仿佛白昼的夜晚…… “快跑!垃圾场失火了!” “火势控制不住了,要命的就快跑啊!” 垃圾场的拾荒者们,惊恐的向四面八方逃去。 火势越来越大,整个垃圾场仿佛一个大熔炉一般,把深夜的天空都照成了通红的颜色。 按理来说,垃圾场这种地方并“不容易”失火。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垃圾场太容易失火,所以防范措施做的比任何地方都要好,甚至超过了国会大厦的办公室。 然而,它还是烧着了…… 据说这场火是人为造成的,一个无聊的富二代,在喝醉了酒之后,干出的白痴行为。 拾荒者们飞奔着逃到了安全区域,正在此时,一道凄厉的吼叫却从不远处传来,那是一个苍老的声音。 “救命,救救我,我的脚被缠住了!” 呼救之人是一名苍老的男人,他穿着垃圾场工作人员的服装,脸上的皱纹犹如刀子刻上去的一般,看起来饱经风霜。 只见他的右脚一动不动,被一堆编织袋般的东西缠了个结结实实,他佝偻着身躯,双手在身下慌忙的解着。 但这明显是个人为制造的陷阱,一时半会儿,又哪里能解得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