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董事会交锋-2
在上市公司中,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作为股东大会代理机构,有着很大的权利,是公司治理核心和公司经营的决策中心。 其职权包括: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等。 正是因为董事会所拥有的诸多权利,从某种意义上将,上市公司内的一切权利博弈,实际上都是董事会中的博弈。 源丰集团上市后,叶兰亭作为公司创始人,在商界中的地位也称得上德高望重,所以在董事会的权威很高,再加上他持有30%以上的股份,是第一大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所以一直以来,对源丰董事会的掌控力是很强的。 也正是这一情况下,他才能在当初力排众议,将年仅26的叶世坤推上公司总经理的位置。 不过,随着叶世坤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触动了诸多元老派的利益之后,这种情况就有所改变了。 源丰董事会中分成了三派: 叶世坤代表的改革派,其中包括叶世坤、陈敬之、吴华(独董)。 叶兰亭为代表的中立派,其中包括叶兰亭、方向阳、齐中伟、马德华(独董)、唐继红(独董)、罗维伦(独董)。 以及刘建军为代表的元老、反对派:刘建军、韩兆、叶兰君,刘琦瑞。 当时,正是刘建军提出对叶世坤改革的弹劾案,在叶兰亭和方向阳、齐中伟弃权的情况下,以6票同意,4票反对,过半数同意而得以通过的。 所以,这次是刘建军等元老派主动提议让叶世坤回归,叶兰亭才很高兴。 因为这样一来,董事会层面上,对叶世坤的支持人数就占了大多数。 却没想到,原来背后还有刘珂的影子。 现在叶世坤和刘珂谈崩了,这次的董事会,不出意外的话,又会再起风波。 不过叶兰亭最后还是决定不出面,让叶世坤来应对,想看看他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能够有足够的手段,控制董事会的局面。 这也算是对他的一次考验,看看他在外面历练了两年后,是不是有所长进。 毕竟,现在转给叶世坤10%的股份之后,叶世坤也算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了,背后又有叶兰亭的支持。 只要他能够说服大多数中立派,刘建军等人翻不起大的风浪来。 ………… 叶世坤话音刚落,坐在一旁的方向阳就笑道:“小叶,欢迎你回来。这两年你在外面自己做的成绩,我都看到了,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