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仙侠小说 - 志妖记在线阅读 - 第八十七章 再见兰云

第八十七章 再见兰云

    没有理会众人的目光,沈天蓝身体极度虚弱,却是快速吞服了一颗丹药后,走到我面前,双手抱拳,恭敬行了一礼。

    我侧身让开,有些疑惑,就算是我最后帮了他一把,他应该也不会如此感激吧。

    “沈宗主,这是干什么?”

    “沈某能重归师门,全仗少侠相助,还未请教少侠名号?”

    “少侠二字不敢当,在下白狐居士,山野修士而已。”

    “今日承蒙居士相助,不如换个地方,好好聊聊如何?”

    “正有此意!”

    沈天蓝看了看旁边还在装作若无其事的南山道人,眉头微皱道:“居士,这人......”

    “无妨!”我摇了摇头,“此人乃是南山道人,精通阵法,他对贵宗没有恶意,一切都是误会,不如,就此揭过如何?”

    “既然居士开口,那就好吧,还请休息片刻,稍后再续,请!”

    “请!”

    剑宗之人,却是早在我们聊天的时候,已经在旁边一座山上开辟出了一片空旷之地,石桌洞府皆有,虽然不够这么多人居住,但暂为歇脚,还是可以的。

    我也不矫情,径直走向一个山洞,那南山道人四处望了望,却是跟在了我身后。

    剑宗子弟都很诧异我的身份,自然也很感激我最后关头出手,但此番事了,都去重建剑宗宗地去了,只有兰云,一双美目死死盯着我,从我出手相助的那时起,便从未移开过。

    我尽量装作没有察觉,也不去看她,可心里却是波涛翻滚,她不会认出我来了吧!应该不会,我变了相貌,变了气息,连功法也未显露多少,她不可能认出我来的,只是因为我救了她爹,所以她才关注我的,没错,肯定是这样,或许不多一会儿,她便会来道谢,仅此而已。

    进了洞府,我强自稳定心神,南山道人也在离我数丈出盘膝打坐,不过应该是没有心情修炼的,而是在心里盘算着什么。

    我不理会他,倒是好好观察自己的灵丹,此番变化,我的目的落空,剑气,一道都没有凝成!倒是无意之间,将剑丹吞噬,算是领悟了剑元,也让我明白,成就天境,并非是只能感悟一种天地之元而已,而且,剑,竟然也是天地之元!或者说,不是剑,而是兵!兵者,刃也,主杀戮,或许,天地之间,杀戮已是规则,弱rou强食,生而遵之。

    但是,灵丹与剑丹相互吞噬的过程,却让我饱受裨益,而且还淬炼了一次**,此时我的实力,起码是以前的一倍!

    而沈天蓝,他的态度让我极为惊讶,好似我对他有大恩一般,当然,我出手助他一次,根本算不得大恩,因为那时如果洛齐丰相助,有可能也会成功,而且一旦失败,他那么多剑宗弟子也绝对会跟着出手,收取剑峰,分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那么想来,只有一个可能,就是我吸取了剑峰大量的剑气,才让他有机会收取龙魂剑,如此看来,当时他守在我旁边,不是忌惮南山道人,而是在为我护法!

    更令人诧异的事是,他为何手捧龙魂剑,喜泣道终于可以回去了?回去,回去哪儿?他的师尊,又是谁?若剑宗背后有势力,是何势力?剑宗遭遇屈辱,为何却又对之不闻不问?

    这些都不知道,但我也无需去知道,反而应该高兴!我对剑宗有恩,苍穹派对剑宗有仇,我要说服剑宗与我合作共伐苍穹派,便更加容易,剑宗越强,这份把握,便越大!

    “前辈,剑宗沈兰云前来叨扰,可能一叙?”

    兰云,我深深叹了口气,果然来了。

    “进来吧!”有些事情,直面而对,比回避更能掩饰真相。

    “你出去吧,过不了多久,就是你完成承诺的时候了。”

    南山道人捋了捋胡须,狡黠一笑,起身便走,倒是干脆利落。

    “前辈!”

    看着如此瘦弱的兰云,我心中一痛,表面却是掩饰得极好,没有露出一丝异样。

    “不用叫我前辈,叫我居士便可。”

    兰云施了一礼,柔声道:“居士,兰云在此谢过居士大恩!”

    “不用,我有求于贵宗,出手相助,不过互利互惠而已。”

    看着兰云眼中闪动的光芒,我竟有些不敢直视,移开了目光,看向她身旁的岩石。

    “居士,可曾......认识一个人?”

    我心中一颤,“谁?”

    “他叫陈子明,是小女夫婿。”兰云之音,毫无责怪,反倒是充满了一种坚定!未曾完婚,便遭变故,此刻仍然称夫婿,独自守着爱和期盼,这两年来,兰云究竟是怎么过的?

    “我......不认识!”

    兰云似乎早知道我会这么说,并没有露出失望,反倒是嘴角微扬,轻声道:“他是我夫婿,我们并未完婚,却有终身之约,我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但在我心里,他永远都是我丈夫,无论生,或死......”

    看着兰云脸上的一抹幸福,我心中苦涩,可我不能安慰,更不能说出事实。

    “当年,我在剑宗,好胜心强,比之男儿也不甘示弱,一次次的比试,一次次的苦练,我打败了所有剑宗弟子,包括大师兄,我以为,我很强,我可以保护自己依靠自己,保护剑宗!”

    兰云眼里露出回忆,似乎沉浸在了过去,一抹笑意,如阳光般明媚。

    “那次,我求爹爹带我去苍穹派,求了好久,他才同意,最后一场比试,充满了神秘的他,站在了我身后,第一次,我感觉到了依靠......我没有后悔过,他消失了两年,这两年,我从来都不曾后悔,若是回到当初,我还会求我爹爹,带我去,哪怕见他一面......”

    “他已经死了!”

    我不敢再听兰云的回忆,张口打断她的话,哪怕编制一个粗鄙的理由。

    “白玉门的事情,我略有一些了解,他破坏了白玉门老祖留下的至宝,已经被处死!”

    “是吗?”兰云幽幽地看着我,四目相对,兰云双眸仿佛有种魔力一般,竟让我无法移开视线。

    “如果,他觉得他已经死了,我不会强求,他要离开,要开始新的生活,我也不会求他留在我身边,就算,他装作不认识我,我也不会去拆穿,但当初我们许下的承诺,我从来不曾忘记,也不会忘记,我会一直等他,等他回来......”

    “我叫兰云,是他的妻子!”

    “打扰了,居士......”

    直到兰云离开,我依旧抬着头,保持着和她对视的姿势,她认出了我,或许是从眼神,或许是从什么我也没注意到的细节,又或许,只是单纯的感觉。

    我要灭苍穹派,我要灭白玉门,南纭仙宗不会放过我,这一生,我都只能在躲藏和逃避中度过,我给不了你幸福,给不了,我想要给你的未来......

    “嘿嘿,那小娘子长得勉勉强强,是不是来以身相许啦?”南山道人不知何时进来,贼眉鼠眼看着我,倒是和邹睿智有些相同,都很猥琐。

    “再乱说,我杀了你!”

    见得我杀意弥散,南山道人打了个哆嗦,小声嘀咕几句,盘膝坐下,没有再说话。

    “去帮我把邹睿智叫来。”

    “我又不是你奴隶!”

    “去不去?”

    “去!当然去!”

    南山道人满脸不情愿,却不敢违逆,愤愤然出去帮我找人。

    不多一会儿,邹睿智进来,满脸唏嘘地看着我,脸上没了笑容,倒也没那么猥琐了。

    “没想到,我悄悄带进来的人,竟然是剑宗之福!”

    “我说过,我不会对剑宗不利的,现在,你把兰云这两年的生活,告诉我吧。”

    “她可是大小姐,宗主之女,她的生活,我怎么知道!”

    “不用装了。”我略有些不耐,“你能靠贩卖消息赚取好处,这剑宗,还有你不知道的事情吗?”

    邹睿智讪讪道:“嘿嘿,过奖,过奖!”

    他知道我是剑宗恩人,自然也知道,如果我对他出手,利益权衡之下,沈天蓝绝对不会偏袒他。

    “兰云这两年,过得可是极为辛苦啊......”

    邹睿智摇了摇头,缓缓坐下,神色惆怅,眼里闪过一丝不忍和痛惜,仿佛那日子,是他自己经历过一般。

    “两年前,那个负心汉陈子明前来提亲之后,兰云便红装盖头准备好,只等着他来接她,可是,三个多月过去了,白玉门还是没有消息传来,不说兰云,连大家都感到了一丝不祥。”

    “剑宗女弟子不多,兰云虽然算不上很漂亮,但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吸引着我们很多人,我们很多师兄弟都对兰云有钦慕之心,这我们没有掩饰,自然,也不需要掩饰,但兰云既然选择了陈子明,我们也相信他,只要兰云幸福,我们又有什么话说呢?但陈子明竟然就这么消失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我们前去白玉门讨个说法,那陈子明的师傅竟然对我们大打出手,我们敌不过他们人多,又有师傅的阻止,只得算了。”

    “一年,兰云每天都待在白玉门山前,怔怔眺望,默默流泪,只希望陈子明能够出现,渐渐地,她也不哭了,只是不吃不喝,就那么呆呆站着。我们看在眼里,心中也是着实难受,多希望她能够变回以前的模样,哪怕是大哭一场大闹一场也好,可她没有,好像没了魂一样......”

    “一年后,她回来了,我们以为她死心了,还有些高兴,却不想她除了每天看着夕阳落幕,便是把自己关在房里,宗主大师兄轮番劝说,却是丝毫无果。”

    “我们修士,哪怕灵丹境,不吃不喝也不修炼,这身子也受不了啊!看着她日渐消瘦,如同行尸走rou一般半死不活,我们心里又何尝不痛苦?谁都希望看到以前那个活泼强势,甚至有些高傲的兰云,就算对我们不屑一顾,就算比试时将我们打得遍体鳞伤,我们也希望她能回来,可我们知道,她的心,随着陈子明一起消失了......”

    可能是邹睿智时常贩卖消息,有些能说会道的缘故,我静静听着他的诉说,眼前好似出现了兰云遥驻在山头,看着夕阳渐沉那悲凉孤独的身影,风萧瑟,人凄楚,缓缓转头,只余两行清泪,独自凝愁......

    缓缓走出山洞,此刻也是夕阳西沉,残留的余晖将人影拉得老长,独自凝望远方,一种叫孤独的情绪慢慢滋生,久了,就变成了落寞。

    落寞的感觉,是想哭,而又流不出泪的......

    “我叫兰云,是他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