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同人小说 - 月下的恶魔城在线阅读 - 第二十五章 蛮力型与技巧型

第二十五章 蛮力型与技巧型

    黄昏的圣枪,传说中杀死神子耶稣的枪,号称是连神也能够贯穿的绝对的神器。

    面对圣枪的锋芒,苍真却显得十分平静,没有丝毫动容。

    如果这把圣枪的持有者是神,那自然是真正的神挡杀神,魔挡屠魔。可再好的武器,持有者的实力不足以驾驭,威胁性就会大大降低。这就像同样一把枪,拿到枪王的手里和拿在普通人的手里是一样的道理。

    禁手化的曹cao信心十足,无论任何方面都得到了全面提升,力量、速度、反应与之前通通都不在一个层次上。

    据说,这把传说中的圣枪全力发挥的时候甚至可以媲美神的力量。

    曹cao将所有的力量都汇聚到了圣枪的枪尖,注入魔力的枪尖携带着辉煌的闪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刺向苍真的胸膛。

    长枪最大的威力就在于“刺”,一扎下去就是一个血窟窿,那血流得比水龙头都厉害。只需一分半钟的时间,光是放血就可以要人命了。

    然而,曹cao的气势太重,无形的杀意就是苍真最好的指引。连看都没有看,苍真对感应到杀气的方位手指一点,一束激光当即从指尖射了出来。

    眨眼之间,激光就来到曹cao的跟前,顿时他的额头冒出了一层细细的冷汗。光一样的速度令曹cao思考都来不及,下意识一摆头,激光擦过他的发际,带走了一小捻黑发。

    风一吹,几根黑发打着卷消失在目光中。

    还来不及放松,曹cao眼角余光就看到苍真的指尖重新亮起闪光,紧接着激光就像机关枪一样迸射而出。拉开距离的时间完全不够,何况曹cao根本也没想过退缩,他要突破这些激光的封锁。

    曹cao的身体比想象中要灵活,四肢和腰杆扭动间,一次次险之又险得找到生机所在,从看似不可能的细小间隙躲过了激光的扫射。

    激光飞射向下雨一样打在地上。

    顷刻间,“忘却之庭”平整的地面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坑坑洼洼,一个个拇指粗细的狭长陷坑布满石板。仔细一看,不少的石柱和墙壁同样惨遭毒手。

    几朵血花由空中洒落,曹cao憋着一口气也不理会,一心想要决出胜负,眼见已经突入攻击范围,便含着怒火刺出手中的圣枪。

    看着眼前的曹cao一如之前的攻击,苍真半点不含糊,扭身抬腿一脚抽了过去。莹莹的幽光在苍真的体表流转向着腿部移动,灌注了大量魔力的一脚,绝对能让曹cao吃不了兜着走。

    呼啸的风声让曹cao双瞳为之紧缩,不过这一次他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力量不够的话,那就靠技巧去弥补,华夏武术的真谛就是以弱胜强,四两拨千斤的技巧要多少有多少。

    “当!”

    曹cao一抖枪身甩动枪头,随着抖动摇摆的枪头砸向苍真的脚,尽管枪杆几乎被踢成了90度的曲折,但通过枪杆变形的方式卸力后,曹cao的手总算牢牢得握紧圣枪。

    苍真一挑眉毛,收回了腿。居然能将那么大的力道轻松卸去,曹cao精湛的武艺令苍真叹为观止。

    尽管苍真久经战阵,但他的武艺却远远不及曹cao,他的战斗方式更倾向于快很准,完全就是从无尽的战斗中自己摸索出来,走的是类似西方那种纯粹为了杀戮的斗技。至于卸力、发力的技巧,苍真可没有那么多的空余摸索。

    大力出奇迹,说得就是苍真这种战斗方法。而曹cao,更像是相对于苍真的另一种极端,超精湛的技巧型人物。

    “哈,拿到了!”

    曹cao莫名地大叫,手腕一抖,挑起朵朵枪花,一时间犹如繁星闪烁。

    映入眼帘的枪头,随着曹cao的抖动化作无数虚虚实实的枪花,加之枪头不知为何光芒暴涨了数倍,彻底迷离了人眼。以苍真这种非技巧型的战士来看,除了用绝对的力量去破坏外,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化解。

    如果使用武器的话,大概会被那把圣枪破坏吧。

    毕竟,不管怎么说那把圣枪可是神得意的作品。

    不过,如果说是相对等的武器的话,应该是无法破坏的,否则的话就太离谱。

    空手对敌的话,就到此为止吧。

    苍真虽然不是技巧型人物,对武器的掌握水平也只是一般般,但有武器的情况怎么也比空手强多了。最起码,持有武器就不需要用手脚去抵挡圣枪的锋芒,神圣之力对吸血鬼的伤害一点也不必对恶魔小。

    在曹cao疑惑的注视下,苍真举起手,做出虚握的动作,向着身前曹cao的方向挥下。

    什么?

    一道黑影破开重重枪花,直接袭向曹cao本人。

    甚至还未明白发生了什么,刻入肌rou骨髓的本能令曹cao下意识横过枪身。

    不行,这一次的力道卸不掉!

    武器还未与黑影交接,曹cao的心中就已经有了坏的预感。

    “哐”的一声巨响,曹cao像一道光一样坠落,淹没在尘埃中。

    “咳咳,没有见过的神器……要不是窃取了力量,这一击恐怕……真像怪物一样呢。”

    用枪支撑着身体的曹cao,看着苍真的眼神无比火热。

    那把剑绝对是神器无疑,品质恐怕不会比「黄昏的圣枪」低。因为刚刚曹cao已经使用了具有破坏敌人武器的能力的“轮宝”,可是轮宝的力量竟然无法破坏那把剑。

    没错,就是要这样的对手。

    只有这样的敌人才可能测出人类的极限所在。

    找到极限,并超越极限,人类的成长是无止境的。

    这就是霸王之理想!

    “抱歉,看来我要胜之不武了。”

    身影闪动,同一时间居然出现了七个曹cao,手里都拿着神灭具「黄昏的圣枪」,气息和力量完全一致,根本看不出任何不同。

    居士宝:分身之术。

    人海战术,华夏当之无愧的顶尖战术之一,以人多取胜是华夏的传统。

    抡动着手中的终焉魔剑「代因斯雷布」,苍真对曹cao招了招手,示意他尽管放马过来。

    一支支枪尖指向苍天长枪如林,众多曹cao齐声大喝,「黄昏的圣枪」暴起一股浩大且骇人的力量,光从枪尖刺出,就像是圣枪伸长了一样,直指空中的恶魔。

    接不下的话,一瞬间就会变成马蜂窝,那感觉应该会很不愉快。

    当然,以吸血鬼的恢复力,大概还死不了吧。

    “斩断万物的魔剑把眼前的光给粉碎吧。”

    苍真大喊着挥出手中的魔剑,毁灭万物的魔剑不负期望,一举斩断了所有伸长而来的光之枪。

    毁天灭地的力量扩散着,如飓风一般肆虐,多出来的曹cao的分身都在这一阵飓风中消散了。

    “那家伙的神器是什么?有人认识吗?”

    “是剑!”

    “废话,我是问那是什么剑?有什么能力?”

    围观的祸之团的成员交头接耳,表示对苍真手中的神器的好奇。

    能够让苍真放弃「赤龙帝之笼手」,以及「白龙皇的光翼」,若说是无名神器,谁会相信呢。

    “来吧,让我们试试谁能破坏掉对手的武器。”

    说完,苍真对着曹cao俯冲了下去,强烈的风压扑打到脸上拉扯着他的衣服,却丝毫不能减缓苍真的速度。

    看见犹如老鹰俯冲般朝自己而来的苍真,曹cao立刻放弃了继续调整状态的打算,显然是知道对方不准备再跟他纠缠下去了。

    弹簧越是受到压迫,反弹的力量就会越强。

    曹cao就是这样的人。

    越是危急关头,敌人的压迫就越容易激活沉睡在曹cao身体里的潜能。

    从下朝上发动攻击,绝对是事倍功半,相反,从上而下的攻击却可以事半功倍。地利的优势在苍真一方。本身的力量加上俯冲的加速度,曹cao硬抗的话只怕会让手臂直接报废。

    但是,躲不开啊!

    苍真已经锁定了他,任曹cao如何闪避,这一剑最后都一定会落到他的头上。

    有多少年没有这么窘迫了,哪怕落入下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上一次被压制得几乎没有还手的能力还是真是想不起来了呢。

    只能相信神器的质量了,幸好制造神器的神不会偷工减料。

    曹cao对寄希望于神的自己感到不齿,但以他所学的武技常识来判断,他目前的做法已经是最好的了。

    一边这么想着,曹cao拄着圣枪在地上戳了几个凹坑,并把枪尾抵在坑底。另一只手从衣服里掏出一个小瓶子,一口咬开瓶盖毫不犹豫一仰头将里面的东西吞了下去。

    “哦哦哦!”

    超越承受能力的力量在曹cao体内出现,他的腰微微拱起,额头上爆出一根根青筋,鼓胀的血管清晰可见。

    空军打陆军,那是老子打儿子,会被完全吊打的节奏。

    不想办法卸力,难不成还真的不要手臂了,那样的话下一招不给人直接砍了脑袋。

    “锵!锵!锵!”

    终焉魔剑从各个角度袭向曹cao,剑与枪的碰撞不断擦碰出耀眼的火花,苍真疯狂得挥舞着魔剑,攻势简直像是狂风暴雨来袭一波接一波看不见尽头。

    连绵不绝的攻击,一轮重过一轮的力道,不留给敌人喘息的空余,以狂暴的力量摧毁掉任何敌人。

    这就是蛮力型战士苍真的攻击习惯。

    他没有磨炼技巧的时间,所有的出剑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摧毁敌人。

    这样激烈的碰撞,对苍真的手臂也造成了很大的负担,时间久了的话,双手的肌rou会隐隐刺痛,那是肌rou损伤的征兆开始出现。

    论rou身的力量,苍真在恶魔城之中不算多强。

    吸血鬼本就不是以rou体的力量著称的种族。苍真的强大在于类似箱庭的精灵使役者的“支配之力”,以及几乎不会耗尽的庞大魔力。

    不过,苍真同样擅长rou搏,他不怕消耗,也不怕受伤,吸血鬼的超强恢复力足够让他在以伤换伤的情况中渐渐占据上风。

    “哈哈哈哈!”

    狂放的大笑着,曹cao以此分散手臂的酸痛。吞下奥菲斯的“蛇”后,曹cao感觉自己已经真正做到了禁手化,就连“霸辉”似乎也能轻易使出。暴涨的力量让他有股毁灭一切的欲望,清醒的大脑渐渐开始陷入混沌。

    奥菲斯的力量是一把双刃剑,不受控制伤人亦伤己,曹cao早已有所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