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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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后。 “穿过这片树林,就会到达你们人类的城镇,这片树林已经不再是危机重重的地方了,这种外围森林,早早就被你们人类开发殆尽,说是你们的后花园都不为过。”夜灵指着前面的方向,此时的她,撇下自己的族群为他们送行,尽管有田伯坐镇,但在这族群刚刚经历大的变迁之际,作为狼群最强者的她,毅然出来送古云林琳,也说明狼族知恩图报的性格。 有夜灵跟随,这一路很是平静,现在的这个阵容,极其强大,当夜灵的暗伤全部愈合后,修为一日千里,变得极为强大,现在的古云,就远远不能与其抗衡了。 现在的夜灵,才称得上,圣阶幽冥狼这个称呼。 强大的不止夜灵一个,林琳可以说收获才是最大的,在经历这一次生死之劫后,林琳可以说是完成了蜕变。 法则,这是一个相对久远的词汇,谁取得名字,或许早已忘记,但,就是这个法则,让无数人神往,让无数人为之癫狂! 因为这便是圣阶通往成神之路上最重要的钥匙! 林琳领悟了生命法则,虽然是刚刚入门,但是这股力量,足以让这个连圣阶都不是的小姑娘,受益终生了。 可以说林琳在这一刻,境界上,已经超过无数圣阶强者! 到这还不是收获最大的。因为神器,远比神阶还稀有。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神器即是机遇,也是危机!单单其觊觎者,便数不胜数,不过有一点可庆幸的便是,神器极为稀有,而且神器多有傲骨,如凤凰非梧桐不息,神器择主,也极为苛责,既然已认可林琳,也不是别人想抢便可抢去,这为其一,其二便是,神器出世的声势,所有人都可看出此物不凡,然而现在以林琳的修为,发挥不出其真正的实力,外人也无可辨认这个法杖是把神器,最后便是,这神器乃初生的神器,并不像青凌剑那般享誉盛名,所以也不可能被任何人认出来,大大降低了风险。 如果说夜灵在这次的事件中,恢复了以往的天赋,把本来已经斩断的未来重新握在手中,那么林琳则是获得了更加广阔的天地,为自己的未来,寻找了更伟大的方向。如果非要用一个来形容的话,那边是。 蛟化龙! 这么看来,收获最小的或许就是古云了,古云除了传送过来时受的伤全部好了,已经很久没有进步的身体在生命潮汐下又进了一步,别的就没什么了。本来林琳打算把魔音盘还有月亮石给古云,但是古云都拒绝了,对于古云来说,这些东西没什么大用的,就都留给林琳了,林琳也是百般推脱,毕竟这次收获最大的白桦杖已经落入自己的手中,但是古云十分坚决,林琳也就作罢,所以古云便称为三人中收获最小的了。 不过,生活不仅仅有实力,有宝物,那些紧紧是生活的一部分罢了,还有更为重要的东西,这便是古云的收获吧,或许,在古云心中,他已经收获了比神器还要伟大的事情了。 “你要走了吗?”林琳看了看这个曾经的敌人,数日的相处,这个美艳动人的女子让他们明白,抛除人类这个因素,夜灵性格并不难相处。 “恩。”夜灵点了点头,看了看两人,继续说道:“田伯独自守护者狼群,始终有些不妥,我要尽早回去,要不然心中总有些担心。”说完不知为何,看了一眼古云。 林琳点了点头,目光看向远方,然后回过神来,轻轻抱了一下夜灵,夜灵猝不及防,有点愣神,然后紧紧地拥抱了一下林琳。 “我们算是朋友了吧。”林琳笑了笑。 夜灵用力地点了点头,嗯了一声,然后看向古云,轻轻的说道:“你也是。” 古云楞了一下,在林琳恢复之后,古云就没有在怪狼群了,但是古云的卷轴毕竟让他们损伤惨重,没有想到夜灵竟然能放下仇恨。 夜灵递给二人各一枚玉牌,上面都是一只向天长啸的狼的标志。“这是我们狼族的标志,大部分狼族都会认得,若以后到狼族领地,有此物便可证明你们是狼族的朋友。” 古云林琳将其拿在手中。 “好了,就此别过,有缘,再会吧!”说完,夜灵深深的向两位恩人鞠了一躬,然后扭头走去,他们是夜灵认识的狼族之外唯一的朋友,本应仇敌,因为林琳的善良,化敌为友。其实夜灵也很年轻,她多么希望,能跟着二人,一起闯荡,那次三人的完美配合,让她化身成那黑夜中的完美杀手,令她迷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