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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心贼 十九

    顾维钧(1888年1月29日-1985年11月14日),字少川,汉族,江苏省嘉定县(今上海市嘉定区)人,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近现代政治人物、社会活动家和外交家,北洋政府第十三位国家元首。

    1912年回国后,任内阁总统秘书、外务部顾问和宪法起草委员等职。1915年起历任北洋政府驻墨西哥、美国、古巴、英国公使、海牙国际法院副院长,1919年和1921年,顾维钧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为维护中华民族的权益作出了贡献;1945年6月,他出席旧金山会议,参加《联合国宪章》起草工作并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其后任国民党政府驻联合国代表,1956~1967年,历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国际法院副院长等职。1985年11月14日逝世,享年98岁。

    顾维钧被誉为“民国第一外交家”。一战后,他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在巴黎和会上,就山东主权归属问题据理力争,为维护中华民族的权益作出了贡献;顾维钧还为废除不平等条约采取了“联美制日”的策略,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他晚年撰写的《顾维钧回忆录》为外交研究提供了原始史料。

    人物生平

    顾维钧,字少川,1888年1月29日(清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十七)生于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嘉定区)。初入旧式私塾,后于1899年考入上海英华书院,1901年考入圣约翰书院。1904年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专攻国际法及外交,获博士学位。

    1912年回国后,任袁世凯总统英文秘书、内阁秘书、外务部顾问和宪法起草委员等职。后任中华民国国务总理摄行大总统职,国民政府驻法、英大使,联合国首席代表、驻美大使,海牙国际法院副院长;被誉为“民国第一外交家”。

    1915年起历任北洋政府驻墨西哥、美国、古巴、英国公使。

    1917年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协约国阵营,策动中国亦加入协约国一方。顾维钧认为这将有利于提高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便在华盛顿积极活动,并密电北京中央政府敦促参战。

    1919和1921年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出席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在巴黎和会上,就山东的主权问题据理力争,以出色的辩论才能阐述中国对山东有不容争辩的主权,为维护中华民族的权益作出了贡献。

    1922~1926年先后任北洋政府的外交总长、财政总长、代理国务总理等职,其间,于1924年5月曾代表中国政府与苏联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以中国代表身份参加了国际联盟李顿调查团,调查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东北的侵略罪行。

    1932年起先后任驻法、英、美大使和驻国际联盟代表等职。

    1936年3月,与厉麟似、王正廷等人一同被推举为国际联盟中国分会--中国国联同志会理事。

    1945年6月,出席旧金山会议,参加《联合国宪章》起草工作并代表中国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其后任国民党政府驻联合国代表。

    顾维钧先生手迹(92岁诞辰)1956~1967年,历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国际法院副院长、台湾国民党总统府资政等职。

    退休后定居美国,1972年,出席第二十七届联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章含之受毛泽东之托曾拜见顾维钧并邀请其访问中国大陆。

    1985年11月14日在美国纽约逝世;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鹿野前往麦克逊大道坎培尔殡仪馆吊唁;顾维钧的遗体葬于纽约芬克里夫墓园(FerncliffCemetery)。

    顾维钧晚年口述了计13卷,600余万字的《顾维钧回忆录》,该著作后成为研究中国近现代外交的重要资料。

    大事年表

    1888年1月29日,生于嘉定县(今上海市嘉定区)。

    1892年进私塾读书。

    1899年进基督教会所办中西书院读书。

    1901年考入基督教会所办的上海圣约翰书院读书。

    1904年自费随施肇基率领的湖北官费生赴美留学。入纽约州库克学院读英语。

    1905年考入哥伦比亚大学,主修国际法和外交。

    1909年同时获学士、硕士学位。秋,在哥伦比亚大学与孙中山相见。

    1912年3月,以《外人在华地位》通过博士论文答辩。4月,回国抵北京,任总统袁世凯英文秘书兼国务总理唐绍仪秘书。8月,兼任外交部秘书。

    1913年6月,与唐绍仪之女唐宝玥在上海结婚。参与中英关于西藏问题的谈判。

    1914年升任外交部参事。顾维钧1915年春,参与中日二十一条交涉。7月,被任命为驻墨西哥公使。10月,调任驻美国公使。

    1916年4月,签署中美《六厘金币库券合同》。11月,签署中美《芝加哥银行借款合同》。

    1917年4月,建议北京政府追随美国参战。11月,就《蓝辛石井协定》向美国递交照会。

    1918年10月,夫人唐宝玥病故,遗一子德昌,一女菊珍。12月,奉派参加巴黎和会抵达巴黎。

    1919年1月28日,代表中国就山东问题在巴黎和会上发言,驳斥日本要求。6月28日,拒签对德和约。

    1920年10月,调任驻英国公使。11月,与华侨富商之女黄蕙兰结婚。12月,兼任国际联盟中国代表。

    1921年11月,任中国代表出席华盛顿会议。12月,会外与日本交涉山东问题。

    1922年2月,签署《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和《九国公约》。8月,任王宠惠内阁外交总长,11月辞职。

    1923年7月,任高凌蔚内阁外交总长。

    1924年1月,任孙宝琦内阁外交总长。5月,签订《中苏协定》。9月任颜惠庆内阁外交总长。10月,“北京政变”后弃职离京。

    1925年寓居上海。

    1926年5月,任颜惠庆内阁财政总长。7月,杜锡组阁,留任财政总长。10月,代理国务总理兼外交总长。11月,发表终止中国与比利时条约宣言。

    1927年1月,署理国务总理兼外交总长。6月,张作霖组织军政府,顾内阁总辞职。

    1928年7月,被南京国民政府通缉,离国赴欧洲旅居。

    1929年应张学良之邀,返国抵沈阳。

    1930年往来于沈阳、北京之间,为张学良提供外交咨询。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任“国民党特种外交委员会”委员。11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12月,辞外交部长职。

    1932年3月,任国联李顿调查团中国顾问。4月,陪调查团赴东北调查。8月,被委任为驻法国公使。10月,任国联中国代表。

    1933年5月,任日内瓦裁军会议中国代表。9月,出席国联第14届大会。顾维钧1934年6月,请假返国。

    1935年暂居国内。

    1936年2月,中法外交关系升格,任驻法大使。

    1937年9月,在国联呼吁制裁日本侵略。10月,奉派为中国出席布鲁塞尔会议代表。

    1938年年初,与法国交涉中国军火从越南过境事。7月,与美国财长摩根索接洽援华事宜。

    1939年3月,接国民政府电令,与法国探讨中、法、英合作事。11月,召集中国驻欧使节商讨外交方针,建议国民政府加强对美外交。

    1940年6月,巴黎被德国占领,随法国政府迁至维希。

    1941年5月,调任驻英大使。7月,抵达伦敦。

    1942年春,交涉英国对华5000万英镑贷款。12月,参与中英新约谈判,对条约签订起了重要作用。次年,加入国民党。

    1943年3月,返英途中抵美,力促宋美龄访英,未果。7月,宋子文访英,安排并参加与英国政府会谈等事宜。

    1944年8月,任中国首席代表,赴美国参加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商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后事务和筹建联合国。

    1945年4-6月,任中国出席旧金山联合国制宪大会代表,并代理代表团长,代表中国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12月,任中国出席联合国第一届大会代表。

    1946年6月,调任驻美大使。7月,抵达华盛顿就任。

    1947年5月,向美国政府提出10亿美元贷款要求。

    1948年11月,向杜鲁门总统提出援华要求。12月被中国共产党宣布为战犯。

    1949年5月,与胡适等人向蒋介石建议推行改革,任用新人,随后,劝说胡适出山组织由留美学生组成的新内阁。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就杜鲁门声明向台湾提出应对建议。

    1951年6月,向美国国务卿杜勒斯声明台湾有关对日和约的立场。

    1952年10月,向叶公超提出辞职要求,被劝阻。

    1953年3月,向美国提出缔结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要求。

    1954年11月,和叶公超一起与美国谈判“共同防御条约”。12月2日,条约签字。

    1955年1-2月,与美国政府交涉国民党军从大陈岛撤退和美国协防金门、马祖事宜。

    1956年2月,递交辞呈。4月,被免“大使”职务,同时被聘为“总政府”资政。

    1957年1月,经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多次投票,当选国际法院法官。

    晚年的顾维钧1959年与黄蕙兰离婚。与严幼韵结婚。

    1960年开始口述回忆录的工作。

    1964年当选为国际法院副院长。

    1966年10月,退出国际法院法官竞选。

    1967年定居纽约,开始退休生活。

    1972年9月,章含之受毛泽东委托前来拜访。

    1976年口述回忆录完成,捐赠母校哥伦比亚大学。

    1985年11月14日,于纽约寓所无疾而终。享年9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