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秋风不度天王庙
西十里镇沿河再往西十里,有座天王庙。此地原来是河神庙,大隋炀帝年间渭水连年泛滥,百姓苦求却得不到应验。直到太宗年间,宰相房玄龄带人来此治理水患,顺便砸了河神庙。后来高宗永徽年间,大将高侃征漠北,长安县郊百姓将破庙重新修葺,改为天王庙,以求大将军凯旋归来。 称其为寺庙,其实仅是一间供奉四位天王的破屋。大唐佛教昌盛,长安周边大小寺庙几十所,这也导致很少有百姓跑来离长安城如此远的的天王庙来礼拜,这里庙香火惨淡,久而久之也没有了僧侣来此处挂单。 羽林卫伍长薛斌蹲在庙外的草堆里,手中始终端着制式的军弩,手指紧扣机括。身旁面嫩的军士抬头看了看渐渐变阴的天空,又看了眼前方漆黑一片的破庙,低声抱怨道,“为什么要听个穷酸老头的话,这漆黑一片的,哪能有什么火光,再说大半夜的谁会来这里。” 薛斌瞪了他一眼,后者立马将头缩了几寸。 其实薛斌心中也犯嘀咕,毕竟老头的安排太过匪夷所思,但他追随陈朝河多年,陈朝河要他无条件服从老人安排,那么别说是天王庙,即使天王老子在他面前,老人说杀,他也会毫不犹豫扑上去,这就是羽林军的军规。至于下属的抱怨,他并没有放在心上,羽林军骨子里都带着一股匪气,从来没有积口德的传统。他自己带出来的兵自己明白,真到了战场上,即使面对契丹百万大军,他也有信心自己手下这四根小苗不后退一步。就如当年老伍长对自己的信任一般。 前夜还是浑圆的月亮,转到亥时,竟会阴云密布。忽然一阵西风吹来,薛斌感觉到一丝凉意,算算日子,已是入秋多日。想想入秋来发生的事情,虽不算翻天覆地,也算得上是匪夷所思。先有天降流火、山东大旱,后有玄皇离京、嫔妃被掳,城内有人竟然能单枪匹马出长安,城外还有离奇诡异的疑案,想不到太平年景也能生出这么多事端,“在整个开元年间,也算多事之秋了吧。” 正走神时,突然东面草丛传来一阵沙沙声,薛斌一惊,有情况? 年轻军士扭头看时,草丛里又没有了声音,“难道是野兽?” 薛斌缓缓将手抬起,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又过了半刻钟,薛斌半举的手始终没有放下,四名羽林军士仍趴在草堆里。 忽然,那片草丛中站起个人,单手捂着眼睛,大口喘着气向破庙走来,一步三回头。 “定是个不长眼的死兔子消遣大爷!看我过一会不拿你打牙祭!”只见来人黑衣黑面罩,正是由北门走脱的南疆刺客。原来走脱时,崔翁那一针正好钉在他眼上,原本钢针若射在别处,只要立刻解毒,便不会致命,只是钢针射在眼上无法用药,他只能将解药涂在眼廓四周,暂时缓解毒性,只是这只眼睛怕是废了,“好个难缠的老头,你可千万别落在我手里,哼哼……” 黑衣人哼哼唧唧,从贡台上取下贡烛,取出小刀与火折子,便要处理伤口。 薛斌变了个手势,五人瞬间将军弩瞄向庙前。这种新式军弩射程虽只有三十步,但精度奇准,加上上弦时间较短,是奇袭与短兵相接战中的利器。在大唐军伍中,也只有边军斥候与羽林骑军配备有这种军弩。 “放!” 黑衣人刚点着火折子,便听到背后一声大喝,转身看时,五支弩箭已钉在他的胸口。他张开大嘴,眼中插着一支钢针,面目狰狞,似乎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装!” “放!” 又五支弩箭射在四肢上 …… “伍长,尸体……”年轻军士尚未说完,伍长又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同时头伏在地上。 “警戒!”余下四人立马再次趴下。 天王庙西面来路上,人头晃动,不一会儿有四骑行来。当头一人衣衫破烂,提着一柄月牙铲,竟是个头陀。身后跟着三名伙计打扮的男子,也是拿着中原少见的兵器。 四人来到庙前,看到黑衣人尸体,情绪十分激动,叽了呱啦说了半天,但薛斌一句都没听懂。不过从几人表情来看,来人应该与黑衣人熟识。 薛斌身在羽林军,眼界必然比其他部队开阔。他看来人身材魁梧,奇特的相貌,还带着奇门兵器,下马走路却又沉稳异常,便知道自己几人遇到了高手,未必能够应付。便缓缓给身后军士摇了摇头,示意不要弄出动静。 头陀向四周指了指,另外三人便要分开搜索。突然,天王庙东边一阵悉嗦,有一人从草堆中走出。只见来人一袭绿衫外套一件黑斗篷,三名伙计打扮的人看到来人,忙上前去,俯身贴地跪在来人面前。 “起来吧,他们可都回来了?”薛斌从声音中居然分辨不出男女。 三人依旧跪地不起,头陀上前,用生硬的中原话道,“盖老毒,死了,其他人还没回。” “嗯?”绿衫忙入庙门,看到倒在案台前的南疆刺客。此时,一直银色小鼠正在他尸体旁吱吱乱叫。 “尸……体,怎么办?”头陀问道。 “这家伙一身毒,要收尸,你来。” 头陀一愣,说的也是,“不能……搁在这里。” “你自己想办法。”说罢,看了眼弩箭射来的方向,手中长剑出鞘,向薛斌几人待的草堆走来。头陀愣了片刻,念了个佛号,一只手提起月牙铲,将南疆刺客的尸体轻松挑起,远远抛向几十步外的渭水河中。银鼠通灵,见主人被丢到河里,不由分说跳到头陀腿上便咬。 头陀嘿嘿一笑,丝毫不以为意,原来头陀自幼修习外门功夫,身上皮rou硬过磐石,白鼠竟不能咬破他的皮肤。头陀抬腿用力一跺脚,小鼠被震飞出去,摔到案桌上,竟是被这一震活活震死。 “放!”薛斌猛然一声令下,五支弩箭应声发出。绿衫人右手抬剑护在胸前,另一只袖管中飞出一条丝带,瞬间在面前织成一张罗网。罗网上贯有真气,弩箭射在上面竟然无处着力,叮叮当当掉在地上。 “抽刀!”薛斌见弩箭无功,与身后军士瞬间弃弩站起,拔出腰间军刀,动作整齐一致,毕竟是多年在战场上练就的本能反应。 绿衫人右手拿剑舞了个剑花,脚下向前踏出一步,这一步竟然飘出两丈距离。突然剑影一分为三分,同时攻向三人。薛斌欣喜,沙场作战不比江湖厮杀,最讲求配合,绿衫人打算以一敌五冲阵,便犯了兵家大忌,想自己小队在回京前可是雁门关守军斥候队,见过匈奴、杀过契丹,最默契的便是联合破敌,绿衫人未免太过托大了。 薛斌看到方才头陀用月牙铲铲尸体,便已知道自己几人怕是凶多吉少,所以此时他不求逃出升天,只求能再杀一个人够本。 “来得好!”薛斌见来剑凶猛,甚至自己完全看不清剑路,只能捕捉到一丝剑影。不过这并不妨碍薛斌出刀,“看你剑快,还是老子刀快!”说罢也不躲避,直劈绿衫人面门。
“噗”、“噗”两声,军刀尚未碰到绿衫,左右两道身影便已软倒在薛斌面前。 沙场混战,保护主攻手是左右两翼的职责。只是面前的绿衫人出手实在太快,左右军士看不清剑路,竟不知如何招架。情急之下,两人竟然同时选择用身体挡下快剑,帮助薛斌完成这刀。只是刀已劈下,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绿衫人一剑化三,挥剑时身体便已退回。薛斌的一刀只堪堪把绿衫人的面罩斩落,匆匆一瞥间,薛斌心头一凉,竟是个女人。 “好配合!”不男不女的声音再次响起。 薛斌脸色铁青,原来她的第三剑正中薛斌拿刀的手背,此时右手正止不住颤抖,他将左手搭在右手上。另两名军士偷袭扑空后便立马补在了两翼位置。“再来!” “我敬你是大唐铁骑,不杀你们,牵上马,出关吧。”绿衣人叹了口气,抬手指了指北方。 薛斌轻蔑一笑,再次摆出破军八式的起手,意思不言而喻,大唐铁骑不出逃兵,何况是百战精锐的羽林军。 “畏缩不前者杀!通敌叛国者杀!临阵脱逃者杀!抗令不从者杀!见死不救者杀!贪生怕死者杀!贻误战机者杀!谎报军情者杀!动摇军心者杀!辱我军威者……杀!”他双手握刀,或挑或劈,在身前舞出一道密不透风的刀墙,每踏出一步,便喊一句军规。另两名军士始终护在两侧。 绿衣人单手提剑,或还击或防守,边抵挡边撤步,竟连退十步。 十步之外,薛斌三人已是浑身浴血,铠甲破败。他微微抬头,看见正巧探出云端的那轮明月,亘古未变。他像回到了十年前那夜大雪后的鸿山关,脑中又想起踏马扬鞭的大督师,还有倒在自己身前的老伍长…… “别逼我改口。”绿衫人不忍再看一身血污的几名军卒。 伍长薛斌咧嘴一笑,绿衫人不明白这个卒子明明已是强弩之末,怎么笑的如此洒脱。 再次举起那把老军刀,薛斌盯着刀刃,温柔的像是在瞧那位在老家等了他半辈子的姑娘。 一声嘶喊,划破夜空。 “冲锋之势!” “有进无退!” “陷阵之志!” “有死无生!” …… 很少有人知道他征过契丹,讨过大奚,还游击过吐蕃,当年的袍泽或已身份显赫或已埋骨他乡。如今的新卒因他说话粗鲁,屡犯军纪,喜欢喊他蛮子薛。他不认识很多字,生平写过最多的,除了自己名字,就是罚抄的这“十杀令”。 也许到死他也不知道,最后喊出的那两句,原是三国高顺“陷阵营”的军号,能记在心里,只因为喊口号的那一夜,大督师带着他们八百骑,夜袭了契丹八部的三万先锋军。只因为次日的太阳升起后,他真的看到了白浪河水,却再没见到老伍长的脸…… 三道歪斜的身影,踏出的步伐还是那么整齐,一如往昔…… 头陀看着五道渐渐冰冷的尸体,诌了句前不久刚学会的成语,“自不量力。”听在绿衫人耳朵里,换来一声讪笑。似是笑这番僧竟也会诌成语,又像是笑那番僧的吐蕃国。吐蕃屡屡犯边,却始终踏不进中原,还不都是因为番僧瞧不起的这群又臭又硬的大头兵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