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法院开庭
陈安琪眨巴着好看的狐媚眼,轻启朱唇,略带难以置信地说道:“就是像电视里面那样,要扯皮打官司?” “可能吧。”说实话,我也觉得头痛。 但于恒告诉我,那边都不承认故意杀人罪,非要闹到刑事法庭诉讼,还要请辩护律师,搞得很复杂。 法律要走这样的流程,我一个小小公民还能跳过,给他们强行定下罪名吗? 不可能啊,他们既然想闹,那我就告呗,怕个锤子。 “我们有律师吗?”妻子的神色很诡异,一下子问道我心坎去了。 我一听就懵逼了。 日了狗了,凭什么啊兄dei,那帮社会青年都有律师,我特么要上法庭了发现自己没有律师? “没有啊。”我一脸茫然,都有点后悔了,“是不是应该请一个的?” “老公,你怎么像个孩子似的?”陈安琪哭笑不得,在我身上拧了一把。 “不过算了,刑事案件应该也不需要请律师。又不是行政和民事案件,法官应该知道该怎么判。”妻子这样安慰我一下,才让我觉得好过了一些。 “我也不知道啊,第一次上法庭,没有经验。”我有点无奈,说的也是真心话。 特么平时又不看什么法治栏目,甚至觉得这种东西离自己狠遥远,天知道就有用得上的一天,因为不了解出了漏子? 我赶紧上网恶补了一下知识,多少有点临时抱佛脚的意味。 毕竟我从来没学过法律知识,一问三不知。而看明天那个情况,我不仅要充当原告,还得扮演起自己的律师。 压力山大,老子从来就没去过这么严肃的大场合,一去就这么难搞! 一番查看学习之下,我感觉头都大了,但不管怎么说还是了解到不少有用的消息。 最简单的一点吧,原来我都不能被称为原告。 因为涉及到了刑事诉讼,所以我应该称为“自诉人”,与国家检察人员的“公诉人”相对应。 只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才有原告这个说法! 我一直看到深夜,直到妻子催促了我好几次,才勉强睡下。 躺在床上的时候,我还在预想明天的法庭的场景。辩护方律师又会怎么替他们开脱,我要如何应对等等,感觉很伤脑筋。 但于恒跟我说了,如果因为我的问题,让这些畜生败类被判轻了,他会看不起我,觉得我对不起他们奋战在危险线的人民警察。 不惩恶,拿什么扬善? 其实不用他说,我也不会放过这群丧心病狂的人。 踏马的,还想弄死我和陈安琪,老子不让你们付出惨痛的代价,自己都会被逼疯!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看到一旁还在妻子还在睡熟的宁静容颜,也没有去打扰她。 这种糟心的事情,她也不是学法律的,我自己一个人来就好。 吃过早饭后,我早早地赶到了法庭,比传票时间提前了很久。 可我没有想到的是,这里开庭时间还早,但门外已经涌了很多人。